自由財經

保證金可先抵貨物稅 進口車退稅有望加速

2020/04/15 05:30

進口小客車保證金將可直接抵減貨物稅,優先核發「貨物稅完稅證明」。(資料照,記者歐素美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車商進口小客車,過去要先繳保證金,且稅籍上會列為「未繳貨物稅」,等價格調查結束、取得完稅證明,才可申請退還貨物稅。財政部近日核釋,自今年4月起,全面改為優先核發「貨物稅完稅證明」,以保證金直接抵減貨物稅,並採「多退少補」,車商可以穩固金流。

可優先核發完稅證明

財政部表示,車商進口小客車時,海關針對進口車輛價格調查的程序較長,大約要耗時半年左右,實務上,車商要先繳保證金,稅籍上列為「未繳貨物稅」,等價格調查完成後,再核定完稅價格課稅,並核發完稅證明給車商。

由於調查程序較複雜,常發生車商還沒取得完稅證明,車輛就已售出的情況,若符合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電動車輛免貨物稅等退稅優惠,想提出申請,車商會因尚未取得完稅證明,而無法申請核退貨物稅給消費者,使消費者往往要等待較長時間才能領到退稅款。

因此,財政部放寬相關規範,車商繳的保證金可優先抵減貨物稅,並給予完稅證明;換言之,業者可先依申報價格核算貨物稅,並先用保證金抵繳,以取得完稅證明,再依證明申請退稅;等價格調查程序完成,再依最終核定價格「多退少補」,可望加速退稅時程。

財政部官員表示,相關規定放寬後,可解決進口人資金積壓問題,也加強行政效能,但該函釋僅針對進口小客車;至於進口家電,因查價程序較單純,多在1個月內就能完成,因此仍維持原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