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財經週報-綜合話題〉保護營業秘密 仲裁有優勢

2020/03/23 05:30

仲裁VS.訴訟比較表

記者張文川/專題報導

相較於法院訴訟,仲裁程序有哪些優勢?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指出,仲裁的「一審一決」、執行力等同於確定判決的特性,具有省時、省錢、專業、和諧、秘密性等5大優點,可大幅提升企業間解決紛爭的效率與經濟性,還能有效保護營業秘密,推薦企業界多多利用仲裁機制。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主任律師彭郁欣提醒,想以仲裁程序解決民事糾紛,必須具備「爭議須具仲裁性」、「雙方達成仲裁協議」2項要件,必須以「可和解的爭議」為限,基於當事人的自主合意而成立仲裁協議,才算是合法的進入仲裁程序,訂定有效的仲裁協議就格外重要。

9個月以內 就能解決爭端

彭郁欣指出,仲裁有節省時間的優勢,仲裁法明定仲裁須6個月終結,必要時可延長3個月,6到9個月就能快速有效解決爭端,且仲裁判斷書具有執行力;反觀民事訴訟,上訴利益超過台幣150萬者若不和解,須歷經三審才能確定,耗時短則1年半、長則3至6年以上,若又更審則費時更久,雙方耗費的時間心力等訴訟成本難以想像,即使經數年纏訟而勝訴,也只是「慘勝」,只有雙輸。

第二項好處是省錢,以爭議標的1,000萬元計算,民事訴訟費一審10萬元,二、三審15萬元,共40萬元。另有數萬至數十萬元的鑑定費、律師費,一場官司下來將近100萬元;同樣的標的金額,仲裁費僅15萬2,600元,加上事務費、營業稅等也不過18萬元;且仲裁人具備專業能力,鮮少須再花錢鑑定,成本大減。

專業人士 都可擔任仲裁人

彭郁欣指出,第三項是專業性,職業法官都是法律背景,只有少數具備第二專業,鑑定人選也良莠不齊;但仲裁人不限定要有法律專業背景,具各行業專門知識經驗、有信用聲望的公正人士都可擔任,須高度專業知識的案件,可選擇熟悉該專業領域的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會計師、估價師等專業人士擔任仲裁人,做出較專業的判斷,也可提升審理效率。

律師李永然接著說,第四項優點是和諧性。雙方可選擇信賴者擔任仲裁人,再由2位仲裁人共同推舉第3人擔任主任仲裁人,組成仲裁庭。當事人既有選擇性,又可確保公正性,提高對仲裁庭的信賴感,開庭時氣氛也會基於信賴而較和諧融洽,相較於由法院以輪分產生的職業法官,更能做出讓雙方信服的判斷。

李永然說,第五大優點是保有秘密性,仲裁判斷書不須公開,審理也以不公開審理為原則,可確保隱私、營業秘密,具備隱密性;法院則是以公開審理為原則,判決書只隱匿主要個人資料,其餘全文上網公布,營業秘密常因而公諸於世,對企業造成不利影響。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