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減稅利多!基本生活費調高至17.5萬 184萬戶受惠

2019/12/26 05:30

財政部昨宣布2019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提高為17.5萬元,較2018年度的17.1萬元,增加4000元。(記者巫其倫攝)

明年5月報稅就可適用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財政部昨宣布2019年每人基本生活費由17.1萬提高至17.5萬元,預估將有184萬戶受惠,減稅利益約72.57億元,明年5月報稅時就可適用。

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規定,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不得課稅,而基本生活費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計算。

財政部官員表示,主計總處公布2018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29萬1514元,因此2019年每人基本生活費將調高至17.5萬元,較2018年調高4千元。官員指出,基本生活費調高後,估計約184萬戶受惠,較上年度增加5萬戶;減稅利益72.57億元,較上年度增加11.88億元。

財政部官員並表示,今年新增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年每人有12萬元,因其長照基本所需已由扣除額滿足,相對較不需要以「納保法」基本生活費來保障,因此可能使受惠戶數及減稅利益減少,目前仍難以計算實際影響戶數。

4口之家 少繳1920元

舉例來說,假設4口之家,納稅者扶養其配偶及2名大學子女,今年基本生活費每人提高4000元,4人合計增加1.6萬元,若以適用稅率5%計算,將可省稅800元;若以適用稅率12%計算,則可少繳1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