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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預告新制》員工低薪、公司治理差 董監酬勞將全都露

2019/11/15 05:30

金管會昨天預告新措施,經營績效差、員工平均薪資低的上市櫃公司董監酬勞,明年起必須「全都露」!圖為股市電視牆。(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非主管員工均薪低於50萬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經營績效差、員工平均薪資低的上市櫃公司董監酬勞,明年起必須「全都露」!金管會昨天預告新措施,只要有下列三種情況必須揭露董監事酬勞,包括:公開發行公司近三年個體或個別財報只要有一年出現稅後虧損、上市櫃公司治理評鑑排名最後20%、上市櫃公司非主管全時員工平均薪資低於50萬元等。

3年內有1年虧損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為強化公司治理,促進董監事及高階經理人的酬金資訊透明化,及提升非財務性資訊的揭露品質。金管會參考美國個別揭露高階經理人酬金的方式,首先,現行規定,二年內有一年出現稅後虧損者,必須強制揭露董監酬金,以今年為例,共有388家,但新規定則改為三年內有一年出現虧損就須強制揭露;其次,若公司治理評鑑不佳,被列在最後20%也要公布,預估約有300多家公司需揭露,如玉晶光(3406)、鄉林建設(5531)等。

公司治理評鑑最後20%

第三,如果非主管的平均員工薪水達不到50萬元,董監事酬勞也都要全都露,依現行狀況,有159家公司得公布。

上述三大項是規範強制揭露薪酬之情況,此外,金管會新規定也要求,若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或相當等級(最高經理人)為同一人、互為配偶或一親等親屬時,要在年報或公開說明書上揭露原因、合理性、必要性及未來改善措施,目前符合這樣狀況的企業約有66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