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書劍集》金管會的新境界

2019/09/23 05:30

◎歐陽書劍

金管會既已登上新境界,應進一步改善保險業長期存在的業務招攬、資訊保護、投資、不動產交易等亂象,以新視野輔導新的競爭關係。(資料照)

金管會轉型中。保險公司經常是金管會處分的重災區,今年以來受裁罰金融機構有七十七件,在保險局管轄下就有六十件,只是處分一向偏低,不少就以糾正結案,有處分書甚至還有達到十二項糾正者;但保險局上週裁罰南山人壽,要求停售重要獲利來源的投資型保單,並將董事長停職二年,創下重罰的紀錄,終於比南山人壽更早登上新境界。

南山人壽新資訊整合系統「境界成就計畫專案」號稱整合內部百套子系統,被南山視為經營升級的秘密武器,也是協助業務員和公司一起轉型的計畫,二○一八年九月上線後,雖因傳出錯帳等缺失而爭議不斷,但仍在今年四月出版的南山人壽年報中,被稱為「驅動企業轉型與創新升級」的系統平台,可串聯內部管理與外部顧客服務,提升營運效能。

轉型沒有到位的痛苦,現在南山人壽一定很清楚。金管會對「境界成就計畫」進行專案檢查後,以內控及採購、財務控管不確實,有違保險法規,及有礙公司健全經營等理由,在上週作成五項糾正處分,還共罰款三千萬元,且令該公司停止投資型保險商品新契約業務至相關缺失改善,而董事長杜英宗則被依保險法第一四九條停職二年,不得領取任何酬勞及福利,總稽核也減薪三成、三年內不得再任總稽核。

南山人壽是股本近一千三百億元的大企業,資產總額超過四.七兆元,二○一八年台灣壽險保費收入三兆五千多億元,而南山人壽總保費收入則為四千三百多億元。該處分顯示了一些問題,第一是公司罰款低於個人是否合理?因投資型保單停售,南山人壽雖將有新保費收入的減收,但三千萬元的直接罰款,卻遠比不上杜英宗一年約億元的個人所得。

處分做錯事的人當然更為直接,但有幾個原因,使監理機關更不能忽略對金融機構的財務制裁。首先是個人財力有限,若像美國不時祭出數十億元的罰款,只有針對機構才能進行;另外是對內部人的追究,是否應留給公司較多空間;第三其實更重要,違法的企業文化不會只因換一個股權有限的負責人而改變。主管機關裁罰企業後,企業配合追究內部應負責之人,才能改變文化,否則即使換了一個掌權者,若有獨斷之風,恐怕也仍會存在。

保險局引用的保險法第一七一條之一,對南山人壽最高的每項裁罰就是一千二百萬元,有二項處分已是上限,這是法規結構的問題;相對地,保險法第一四九條第一項規定「保險業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保險局可予以糾正、限期改善,或限制營業或資金運用範圍、停售保險商品或限制其保險商品之開辦、解除經理人或職員之職務、撤銷法定會議之決議、解除董(理)事、監察人(監事)職務或停止其於一定期間內執行職務,及其他必要之處置等。這就顯示了裁量的問題。

「有礙健全經營之虞」經常出現在保險公司受裁罰的處分書上,且多以糾正結案,過去有一項糾正,到十餘項糾正者;因此,金管會對南山的裁罰震驚部分金融業高階主管,而根據南山年報,二○一八年銷售的投資型商品約有七百億元,占該公司保費收入約十六%,但因佣金較高,估計占部分業務員平均佣金收入的四成以上,被停售投資型保單,應會影響業績及人員的流動。

金融消費者的權益一個都不能少,金管會既已登上新境界,應進一步改善保險業長期存在的業務招攬、資訊保護、投資、不動產交易等亂象,以新視野輔導新的競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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