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壽五項缺失 金管會開罰150萬

2019/07/04 05:30

(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昨公布最新裁罰案,中國人壽有5項違反「保險法」之缺失,包括「董事會討論議案內容時,具利害關係之董事未能迴避討論及表決」等,因此金管會決定開罰150萬元及4項糾正。

金管會保險局指出,中壽辦理保險業務違反相關規定,依「保險法」規定予以懲處。金管會這次開罰中壽,共有5大缺失,第一,對於要保人(投保人)屬於團體、並以其負責人或員工投保時,未能確實了解要保人是否有被授權為被保險人投保、未評估保費來源合法性及留存審核紀錄等事項,與「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及第7條規定不符。

第二,針對該公司董事會討論案內容,與董事自身有「利害關係」,未能迴避討論及表決,且該討論事項並沒有提出交易條件不優於其他同類對象的證明文件,也未揭露所有與該件交易的相關事實並列入會議紀錄,已違反相關規定。

第三,中壽辦理股權投資相關人員利益衝突的防範作業,申報人申報時點晚於所訂每月申報期限。第四,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對系統掃描產出的可疑名單有「查證作業」未落實情況。

第五,中壽辦理辨識及評估客戶洗錢及資恐風險作業,有資訊系統設計功能不全,因此未能確實辨識客戶風險,也不利洗錢及資恐風險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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