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遏止洗產地 最高罰金300萬

2019/05/16 06:00

(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美中貿易戰開打後,由於關稅提高導致全球供應鏈產地大洗牌,為遏止中國產品經台灣「洗產地」,防堵違法轉口,行政院今天召開的院會將通過「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若原產地有做改變並引發國際來清查,經查核產地標示不實屬實,罰則將提高十倍,最高罰金三百萬元。

由於「貿易法」已十年未修法,業者反映若原產地塗改,現行罰則只有三十萬元,難有嚇阻效果,經濟部因此提出修法,將罰金大幅提高到三百萬元,希望藉由重罰來遏止洗產地。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將主持院會拍板「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根據這項草案,若廠商違法輸出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至非管制地區,或申請及使用不實產證、違規轉運、標示不實產地、以不正當方法擾亂貿易秩序等,罰鍰從現在的三萬元至三十萬元,提高到六萬元至三百萬元。

另外,這次修法也增訂檢舉獎勵制度,避免進口產地標示不實,導致外國對我廠商展開調查,影響我國整體產業利益及聲譽。

為防堵洗產地的問題,經濟部貿易局從去年開始就要求太陽能、自行車、螺絲螺帽等產品加強管理,由於過去曾發現中國的太陽光電產品偽裝成越南製輸入台灣,因此現在要求進口時必須檢附當地產地證明。至於業者關心的腳踏車零件問題,則是建立進口產品的監視系統,若進口價格太低,就會透過產業公會及海關進行了解。

國貿局去年開始也與海關合作,只要是美國列入加徵關稅的產品,我國出口時就會提醒業者產品出口必須符合MIT條件才會核發產地證明,而要取得證明,從海外進口到加工出口必須要加值三十五%以上才符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