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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週報-熱門話題〉工商團體︰要件管太多 成效恐打折扣

2019/04/22 06:00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表示,草案內容限制投資項目、專戶年限等,應該要再放寬一些。(資料照)

記者李雅雯/專題報導

針對行政院通過「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工商團體認為國際間資金流動愈趨嚴格,政府提供優惠稅率促使境外資金回台灣是好的政策;然而草案內容設定適用限制和要件仍「管太多」,後續實施上路後成效仍待觀察。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認為,政府有花心思、想辦法要將境外資金引回台灣,值得讚賞;可惜草案內容的適用限制和要件太多,眼界放得不夠長,「如果是我的話,我就另成立一個海外機構到台灣投資」,讓稅負再縮小,不一定要用境外資金直接匯回台灣的方式。

設限條件再放寬 誘因強度才會高

林伯豐指出,政府本來就課不到境外資金的稅,政府若要將境外資金引回台灣,草案內容限制投資項目、專戶年限等,應該要再放寬一些;否則,政府宣稱有這麼多台商、那麼多資金要準備回台,「我想,實際上真正能做到的應該要打折扣」。

全國工業總會秘書長蔡練生表示,國際間金錢流動管制愈來愈嚴格,CRS也會是一股壓力,能把境外資金匯回台灣當然是最安全的作法;但專法草案設限很多,對政府來說,境外資金本來就課不到稅,若能讓優惠稅率再降、設限條件再放寬,誘因強度才會再拉高些。

蔡練生表示,境外資金引回台灣,對於經濟活絡、民眾就業有幫助,政府對境外資金回台時課稅少一點。長期來看,等到經濟活動活絡了,政府還是能收到稅,這是正向影響。不過,整體而言,還是給該草案肯定。

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說,CRS是境外資金匯回的壓力,但這份草案對境外資金匯回設了太多限制,願意回來的境外資金可能有限。他強調,國內薪資停滯不前,就是因為欠缺投資,政府不要過於保守,草案內容限制投資特定產業,管太多,放寬條件才能有境外資金匯回台灣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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