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財經週報-封面故事〉雪上加霜 娃娃機首度納營業稅查核

2019/03/11 06:00

娃娃機課稅規定

記者吳佳蓉/專題報導

娃娃機營業稅稅籍登記家數及銷售額統計

財政部統計,從稅籍登記來看,近年娃娃機呈倍數成長,2018年底稅籍登記達7,361家,年增1.57倍;銷售額達57億5,897萬元,年增3.9倍。財政部表示,娃娃機涉及的稅負主要為營業稅及娛樂稅,由於兩稅目的稅籍登記規定不同,因此家數統計會有落差。但從整體趨勢來看,近年娃娃機呈跳躍式成長。

娃娃機家數 4年暴增20倍

根據財政部統計,2014年娃娃機營業稅籍登記僅347家,總銷售額1億6,293萬餘元;2018年家數及銷售額已大幅增至7,361家及57億5,897萬元。短短4年,家數暴增20倍、銷售額更成長34倍。進一步分析發現,娃娃機在2017年、2018年出現大幅成長,2018年底登記營業稅籍已有7,361家,甚至超過統一超商門市5,000多家;何況,還不知有多少未辦理稅籍登記的「黑數」。

至於娃娃機娛樂稅稅籍登記,截至2018年9月達7,743件,較2017年底的4,181家多出近1倍;累計2018年1至9月娛樂稅收約1.8億元,較2017年全年的0.86億元多逾2倍。

隨著娃娃機熱潮延燒,各縣市稅捐稽徵處以及財政政部各區國稅局,分別於去年及今年首度將其列為娛樂稅稅籍清查及營業稅選案查核對象。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一個地點只要設有娃娃機,不論數量多寡,都需要辦理娛樂稅稅籍登記,即使只有2、3台娃娃機放在書店等場所,屬於複合式型態,一樣要辦理稅籍登記;稽徵人員會上街訪查,確認實際經營情形,並參考娃娃機內的計數器、機台數及人潮狀況等,訂出查定銷售額,乘以各縣市訂定的稅率(北市為2.5%)計稅,再寄發稅單給納稅人。

機台多分散 台主稅負難掌握

至於專營的娃娃機店應由「場主」(擁有或承租店面、機台者)或「台主」(向場主租用娃娃機經營者)辦理稅籍登記?財政部表示,由於實務上經營型態多元,各縣市稅捐稽徵處的作法可能不同。

另外,營業稅部分,台北國稅局表示,規定與娛樂稅不太一樣,若單純於書店等場所放置少量娃娃機,原則上不需要辦理營業登記,除非娃娃機是由店家以外的「台主」寄放;至於以娃娃機為主的店面,「場主」及「台主」要分開辦理稅籍登記,各自就其擁有的機台銷售額來判定是否達營業稅起徵點8萬元,須繳納營業稅(多為查定課稅,稅率1%)。

第一線稽查人員表示,比起「場主」,「台主」的稅更難掌握。根據規定,「台主」散落的機台應合併登記稅籍、繳納營業稅,才可透過營業額掌握「台主」的營利所得,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但機台多處分散,本來就不好查,或是得耗費時間慢慢比對、歸戶,若「台主」以人頭戶分散,就更難掌握了。

稽徵成本高 鎖定大規模業者

另外,有些「台主」會以拖待變,遲遲不願說明。國稅局也遇過「場主」與「台主」就機台如何分攤經營起爭執、各說各話,導致要花更多時間、人力才能了解實際經營狀況,增加不少稽徵成本。

不過,外界質疑,近來娃娃機出現退燒潮,國稅局今年卻還首度列為營業稅選案查核對象。財政部解釋,營業稅稅籍清查本來就是例行業務,不是特別針對娃娃機,且各區國稅局會因地制宜去判斷選案查核的對象及必要性,例如只針對知名或大規模業者選案,同時也會衡量稽徵成本,不會做一般性的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