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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專訪》財經政務委員龔明鑫︰產創條例延10年 讓企業安心投資

2019/02/25 06:00

財經政務委員龔明鑫。(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黃佩君/專訪

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即將送入立法院審議,日前行政院拍板四大租稅優惠延長十年、新增企業以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可免徵五%營所稅及多項幫助新創及留才措施。

協調拍板的財經政務委員龔明鑫接受本報專訪時強調,研發創新是長期規劃、也是企業度過景氣波動的本錢,政府快速回應延長十年,可讓企業安心投資;減稅等政策工具得「用在刀口上」,未分配盈餘投資免稅就是企業界想要的誘因,將有限的政策資源放在企業所需,更可幫助企業面對貿易戰等不確定性、及增進台商回台誘因。

問:原研發抵減加碼五%,為何改為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可免徵五%營所稅?

答:產創條例是產業最重要政策,但條例中部分租稅優惠有十年期限,今年將落日,包括企業研發投資抵減、員工分紅配股緩課稅等,為解決企業界擔心政策工具是否能持續、期限多久,所以快速回應企業界的擔心,拍板延長十年。

減稅用在刀口 未分配盈餘投資免稅

考量到租稅平衡,財政部原本希望考慮延三或五年,但期限要夠長才有助於企業研發創新規劃,我在擔任經濟部次長時就提出延長十年,後進入協調時財政部也同意;另一開始也提出人才培訓可抵減十五%營所稅及研發抵減加碼五%到二十%,但財政部考量租稅平衡,且人才培訓已有其他方案,大家就同意把這一項拿掉。

研發抵減加碼改成未分配盈餘投資實體投資免營所稅,主因是企業界對未分配盈餘課稅有非常多意見;企業主張盈餘若沒發放給股東會被課稅,但投資時又要向股東把錢拿回來,不但提高行政成本、也不合理。

考量企業真正需求,且包括南韓、日本、美國也有類似作法,財經兩部會形成共識,既然資源及政策工具有限,就要放在企業界真正需要地方;初步看來企業界反應非常正面,下月初行政院會通過後就會儘快送到立法院審議。

問:產創修法對企業因應經濟情勢有何幫助?

答:一定會有正面影響,這個時間推出去,企業可安心做長期規劃,甚至趁機拉開競爭局勢;例如台積電營收與競爭對手拉得最開的時候,就是二○○九年金融海嘯後,景氣非常好時大家都賺錢,但若企業平常研發創新能量就很強,當全球景氣不好時,他體質就比別人好,能贏過競爭對手。

今年全球經濟成長率預測都稍微下修○.二個百分點,雖幅度不大,但以投資動能因應就是重要時機;產創修法也新增包括技術作價入股、研發人員產學合作配股等,滿兩年能擇低課稅,這也是對創新研發的鼓勵。

我到行政院有一個滿重要的工作,就是定期把國際或財經情勢向政院三長報告,讓內閣即時掌控財經方面的資訊與分析;現在國際情勢變化很快,有很多訊息得即時反映,在政委中我具有經濟學與財經背景,這就是我的責任。

進入智慧機械時代 台灣掌握優勢

問:產創修法能接近需求,那具體作法是什麼?

答:我過去待過國發會、經濟部。國發會是幕僚單位,負責規劃政策;經濟部是執行單位,直接接觸企業界,企業回饋非常強烈與直接。

以輔導廠商引入智慧機械為例,反應就是非常直接,對他是否有好處、一翻兩瞪眼;很多企業以前不知道智慧機械是什麼,我在經濟部時投入輔導政策,看到廠商慢慢了解應用,發現真可節省成本及提高稼動率、設備利用率,就會有很明顯的感謝與回饋,這就是貼近需求。

政策制定方向相當重要,例如五加二產業,如果只是單純法規調整,沒有實際到個案去解決問題,可能因企業不了解或不會應用而停在那邊;若能幫助企業實際應用、給他們能應用條件,不但他現在變好,甚至可為未來競爭跟國家整體經濟鋪路。

實際上,引入智慧機械不但反應在廠商產值、就業及薪資的增加,對整體機械業幫助也非常大,也奠基台灣未來十年與國外製造業競爭的基礎;過去很多外資投資會選擇中國跟東南亞,因其人工和土地便宜,但在智慧機械時代,台灣有完整人才跟產業聚落,就形成選擇我們的優勢,台商回台也不可能再完全複製既有的發展模式、應用大量工人,若引入智慧化,台商回台發展可能性就會大很多。

工廠管理輔導法等 加速完成修法

問:下一步計畫協調的經濟政策是什麼?

答:在公投後能源政策有盤點與修正,目前已拍板,但後續主要項目是保證綠能二十%的進度,將透過一些規劃來確保進程。

另「工廠管理輔導法」對臨時登記工廠輔導的期限到明年六月,也是企業界非常關心議題,若不解決將造成企業人心惶惶,目前已明快處理,蘇揆也宣布三月要送立法院,正儘速處理草案部分;台商資金回台專法也列為優先法案,目前草案整體規劃中;五G頻譜部分也在做協調,交通部希望頻譜一覽表儘快公布,不要延誤到後續時程。

這些工作都是相當有急迫性,希望最快能夠兩個月內處理完畢;例如政委張景森之前已協調的工廠管理輔導法、台商資金回台,都牽涉到目前產業的實際需求跟期限;而台灣希望二○二○年進入五G時代、甚至部分年底要開台,頻譜一覽表就得儘快推動。

綠能達二十%目標 有計畫落實

問:工商界最在意還是供電,如何保證綠電在二○二五年達到二十%?

答:目前燃煤電廠不新增、天然氣電廠已有規劃,在能源政策重新盤點後已確定;關鍵是再生能源怎麼落實,這就牽涉到跨部會協調或法規落實層面,在離岸風電跟太陽光電,我們都有一些作法。

離岸風電部分,經濟部日前把第一階段籌設許可發放完畢,已上軌道,後續建造過程還有一些要協調部分,行政院就會進行幫助。包括對施工船一些規範,不一定符合產業現狀需求;海上作業勞工的工作型態,也要協調勞基法,因台灣過去並沒有這種工作類型;綠色金融方面,目前產業情況已明朗,本國銀行已可考慮投入信保等更進一步的綠色金融業務,但也得要跨部會協調。

太陽能包括土地法規、併網等,情況比較複雜;我現在固定每週開會,讓各部會把遇到的問題都攤開來,較單純部分優先處理,只要一個個案解決,類似的就會有成果,用一加一加到一百的方式來累積能量,因過去先盤點政策土地等,等規劃到滿分、但實際上不一定能全部執行。

原則上就是有可行性的先做,其他部分也不斷協調,有越多成功案例後就可塑造模式;比較單純例子像台糖,單一地主狀況單純、土地面積也夠大,但可能有部分土地需要農委會許可,國產署、學校等也是類似的模式。

此外,只要地方願意幫忙作整合,我們就去跟他談,不同地方有意願的項目不一樣,就個別合作累加成果;例如嘉義對鹽灘地、台南對屋頂很積極,屏東也有意願,就先幫助他們處理饋線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