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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部︰台商來諮詢匯回資金 不列查稅

2019/02/21 06:00

(資料照)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為協助海外資金回台,財政部一月底發布判斷個人資金匯回課稅原則的解釋令,但不少台商仍因怕遭追稅,不敢行動;財政部次長吳自心昨掛保證,絕不會因為台商來諮詢,就將其列為查稅對象,請外界放心。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昨舉辦「台商資金回台暨租稅天堂資產佈局研討會」,吳自心致詞時向台商喊話,歡迎將海外打拚多年資金匯回,財政部扮演的是協助角色,不會因為台商來諮詢,就立案調查追稅。

據悉,行政院昨也再度就「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召開跨部會會議,優惠稅率仍維持一年內匯回八%、兩年內十%基調,但將研議是否針對少數特定產業項目,給予更低優惠稅率。

對台商擔憂的「舉證難易度」及匿名性等問題。財政部賦稅署所得稅組組長倪麗心昨表示,國稅局只會就海外資金中的「所得」部分課稅,對台商出示的非所得證明文件,已指示各區國稅局從寬認定。

南區國稅局局長盧貞秀強調,台商只要有疑慮,不論是來電或親自來國稅局,都會提供稅務諮詢服務;等雙方達成共識後,再正式以行文方式往來,賦予法律效力。

她表示,先前有間公司前來諮詢,本來只打算匯回兩億元,但在國稅局同意從寬認定匯回年度、計稅方式後,最終直接將海外盈餘全數匯回,金額比預計的多了廿多倍;呼籲台商有需求、有疑慮就可來諮詢,以真正的個案狀況,了解可能負擔的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