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大同賣越南子公司 市場派籲證交所啟動查核

2019/01/03 06:00

大同上週公告將出售大同越南有限公司,市場派強烈反彈,質疑交易案有隱情。(資料照)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大同(2371)上週公告將出售大同越南有限公司,市場派強烈反彈,質疑交易案有隱情,除了向金管會提出檢舉,也呼籲證交所啟動「例外管理實地查核」,在此之前,要求大同暫停大同越南的處分程序。

對此,大同高層則是相當無奈地表示,要處分大同越南有限公司,是依據主管機關的要求辦理。去年大同規劃進行現金增資,但遭金管會證期局退件,原因之一就是「金管會認為,大同有大量資金貸給越南子公司」。

大同高層表示,現增案遭否決後,大同立即依據證期局的方向改善,包括大同越南公司必須盡速處分,審計委員會也被要求定期檢討,上月底終於找到買主,正一步步照證期局的整改計畫執行,但市場派卻跳出來痛批。

質疑買家背後股東是中資

市場派質疑,大同公告出售大同越南全數股權,買主為港商美家投資,但其實背後股東為100%全資持有的浙江恒林椅業,其實是「中資」,質疑大同有意隱匿買方的真實身分。

此外,大同公告該案交易金額6.42億元,初估獲利4.06億元,但市場派質疑,大同越南鄰近胡志明市的工業區,近10年土地價格翻漲,加上匯率因素,大同越南公司的鑑價報告是否真實且以股東最大利益為考量,公司都必須說清楚,期盼主管機關能協助把關。

大同:資產處分依規辦理

對於市場派頻頻出招,大同發言體系強調,相關資產處分程序,都是依照金管會的規定辦理,出售價格高於獨立評價機構出具的股權鑑價報告,會計師也出具價格合理性意見書,並經董事會決議後執行,出售作業的處理合法合規。大同完全是履行對證期局的承諾,進行改善作業,且現行法令也未規定海外資產不能售予中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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