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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一1號機「假除役」 全民恐多花3百億

2018/12/04 06:00

核一廠一期室外乾式貯存設備,每桶有四道防護層,已完工五年卻無法啟用。(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蕭玗欣/台北報導〕核一廠一號機的運轉執照明日到期,原來表訂二十五年得完成除役工作,但因新北市堅持二○三八年才會出爐的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址必須先選定,才會同意核一乾式貯存(乾貯)啟用,造成核一一號機無法「實質除役」,粗估全民最多恐因此多付出三百億元。

核一除役延宕 費用大增評估表(記者 林菁樺製表)

核一一號機早在四年前把手鬆脫事件後即未能再轉,依規定六日起正式「退休」。台電發言人徐造華說,一號機除役有三個關鍵點,除了通過除役環評、原能會核發除役許可外,一期乾貯啟用更是關鍵中的關鍵。

一期室外乾貯完工5年 無法啟用

徐造華指出,拿到除役許可後台電有二十五年的時間,可完成相關作業,最困難是前八年的「停機過渡期」,除所有文件要完備、執行行政程序外,「核廢料也必須有適當的處理方式」;不論核電是否延役,都應該先解決核廢處置問題。

他說明,高放射性燃料棒存放在爐心內,除役時要先移到燃料池或乾貯,後續才可除役拆廠;而室外乾貯五年前已完工,但新北市府不同意導致無法啟用。依台電在非核家園小組專案報告的時程推演,最晚得在二○二○年三月前移出,才不致對除役工作造成重大影響。

燃料棒不移出拖延除役進度 維持費大增

若燃料棒移出拖到二期室內乾貯或集中式貯存完工,原規劃的二十五年除役進度也將因此延宕;依台電推估,整體除役完成至少將延遲六到十四年,且額外維護費得多花一一四億元或二六六億元。

假如依新北市府要求高放最終場址「選定」才同意啟用,增加的維護費用更將暴增到三○四億元,除役完成日則會比原規劃慢十六年。

因最終場址選定難度極高,且依法是在二○三八年選址出爐、二○五五年完工,台電已向非核家園小組建議,優先推動「集中式貯存」方案。

台電強調:乾貯絕不會成最終場址

台電強調,乾貯設施不會如新北市的擔憂,成為集中式或最終處置場址,「條件根本不符合」,且現在燃料棒放在爐心、燃料池內進退不得,實際上沒比較安全。

原能會則重申,國外也從未有過進入除役的電廠,燃料棒仍無法移出爐心的狀況,因此原能會在執照到期、除役許可尚未核發這段「空窗期」,只能比照運轉中電廠持續進行管制,安全管制絕不會有空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