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封面故事〉經營權之爭 持股低、資產高易被狙擊

2018/11/12 06:00

公司法新增「大同條款」,持股半數且達3個月的股東可以召開臨時股東會。(資料照)

記者羅倩宜、楊雅民、卓怡君/專題報導

這次「公司法」修法新增「大同條款」,持股半數且達3個月的股東可以召開臨時股東會。工商界認為,未來經營權之爭更為頻繁,但有利有弊,好處是可讓持股低又不認真的經營團隊有所警惕;壞處是正派經營但董監持股不高的團隊,易受市場禿鷹攻擊。

工總憂市場派炒股 持股3個月太短

全國工業總會認為,公司法修法後,未來推翻企業經營階層的門檻降低,有助於汰換效率不彰的經營團隊,畢竟股東投資這家公司,若持股占半數以上,理論上應賦予他們權力來撼動經營權。

不過,企業營運的穩定性也將受影響,小股東也會被波及,因為未來市場派更容易揪團參加經營權之爭,若遇到立意良善的市場派,以改善營運為目標,當然是好事;就怕市場派屬於純粹炒股的金融操作,那麼「大同條款」就將成為這些人的工具,危害原本優秀的經營團隊。

工總認為,政策有一體兩面,因此工總保持中立,沒有特別贊成或反對的意見;唯獨對於過半股東持股達3個月,工總認為期限太短,「想要撼動經營權,應至少持股滿一年,才足以展現長期投資的誠意,證明自己不是來炒股的。」

董監持股低於5% 易被市場派盯上

根據統計,截至今年9月止,約93家上市櫃公司董監持股低於5%;若公司市值遠低於價值,像是擁有豐厚土地資產或其他高額價值,很容易被市場派盯上,大同公司就是最佳案例;此外,老牌食品廠泰山的董監持股僅2.32%,也曾爆發堂兄弟爭奪經營權,近來因旗下握有全家的通路價值,也吸引市場派的目光。

過去2年陷入經營權風暴的泰山表示,泰山創立68年,創始的詹家長期經營泰山,如今,公司法修法通過第173條之1,等於放任有錢人大量買進上市櫃股票,輕易把創始股東搞掉。「創始的股東家族會開心嗎?當然不喜歡。」

泰山董監持股偏低 創始詹家挑戰大

泰山承認,董事持股從以前以來就偏低,只要持股不足,董事會就一直補足。泰山強調,小股東不是笨蛋,市場派若非有心經營,為什麼要把股票委託給他們?只要公司營運愈來愈好,年年穩定配息,小股東不見得會給市場派「揪」。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財經】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相關新聞

今日熱門新聞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財經粉絲團
網友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