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虛擬貨幣ICO 金管會將納管

2018/10/23 06:00

針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管理問題,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表示,ICO(首次代幣發行)若涉及到有價證券或股權,將擬定相關規則、予以納管,預計明年6月底前出爐。(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針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管理問題,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表示,ICO(首次代幣發行)除了違法詐騙、吸金要偵辦外,若涉及到有價證券或股權,將擬定相關規則、予以納管,預計明年6月底前出爐。

ICO涉詐欺 主動移送3案

立法院財委會昨排定「虛擬貨幣發展現況及主要國家監管措施」,邀請金管會、央行、財政部列席進行專案報告。立委曾銘宗詢問,ICO是否屬於「證交法」規定的有價證券之一種?坊間有打著ICO或虛擬貨幣為由發行,若有虛偽不實,可能會涉及詐欺。

顧立雄回應,ICO是否為「有價證券」,這要看其是否具有兩大特性:流通性與投資性,這樣從個案來認定,因為ICO發行涉及到承諾事項,有的涉及非法吸金或詐欺,若檢調相關單位來詢問,我們會協助認定,金管會也已主動移送3個案件給檢調單位。

曾銘宗認為,許多鄰近國家都採取登記制,台灣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設立是否要核准?顧立雄回應,交易平台的管理重點在洗錢防制,根據日前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小組(FATF)最新頒布準則,建議可採用登記方式納管,我們已經著手研議;只要行政院指定金管會為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的「防制洗錢主管機關」後,3個月內就可以納管。

曾銘宗也建議,應該將ICO納管,以「低度管理」方式進行;對此,顧立雄強調,金管會是證交法的主管機關,我們正在研議若ICO涉及有價證券或股權性質者,要進行納管,研議內容包括相關資格與條件,相關辦法預計明年6月底前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