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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民民併」12月上路 5金6銀擁入場券

2018/09/12 06:00

為加速國內金融機構整併,金管會鬆綁「敵意併購」相關規範,最快12月可提出申請。圖為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為加速國內金融機構整併,金管會鬆綁「敵意併購」相關規範,最快12月可提出申請。根據金管會設定條件,具發動「民民併」資格的金控僅5家,包括:國泰金、富邦金、中信金、玉山金與台新金等。

金管會昨公布「金融控股公司投資管理辦法」,提供友善的併購法規環境,包括先參股合作再整併的機會,首次取得金融機構的持股比率,從原本規定的25%大幅降至10%,須採「公開收購」,且須在3年內完成。

金管會鬆綁敵意收購規範

根據金管會規劃,「民民併」須符合4大條件,包括:資本充實、經營能力佳、國際布局及企業社會責任。

金管會7月曾表示,可能符合標準具有發動「民民併」資格者有6家金控,包括國泰金、富邦金、中信金、玉山金、台新金與元大金;不過,經金管會確認,元大金在「經營能力佳」未能達標,因此無法成為民民併的買家。

至於銀行方面,金管會先前曾指出,可能符合資格的銀行有7家,包括:北富銀、國泰世華、中國信託、玉山、台新、上海銀與永豐銀;但經金管會確認後,永豐銀有部分條件不符合資格,因此可發動「民民併」的銀行從7家變成6家。

換言之,能夠發動「民民併」的金融機構,只有5家金控與6家銀行;而且,金管會強調,最後還要通過審查及個案認定,不是符合資格就一定能夠發動民民併。

不過,由於「民民併」是採取「敵意併購」,部分金控日前已表達,若有金融整併對象,將以「合意併購」為優先;部分金控則沒有意願推動「民民併」,例如玉山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