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封面故事- 關鍵突破〉國內投資資金管道要先鬆綁

2018/09/10 06:00

壽險公會強調資金投資國外可拿到3%報酬率,而存在國內只有1%利率。陳博志認為,這些主張並不正確。(資料照)

■陳博志

金管會宣示壽險公司國外投資加國際版部位不得逾資金的65.25%,壽險公會理事長大聲質疑說:「錢為什麼要留在國內?」,他強調到國外可拿到3%的報酬率,而存在國內只有1%利率。曾任馬政府高官和蔡政府金管會副主委的保發中心董事長也主張不要限制壽險資金外流。也有學者認為應放手讓壽險資金出走海外,以免資金流向不動產放款而產生太高風險。這些主張直接來看都像是對的,但從整體經濟把間接效果放進來看,這些主張卻不正確。

開放壽險資金外流 所得就業間接受害

經濟學在思想上很重要的一個貢獻是掌握經濟社會各項因素的相互關聯,而由整體的分析來看出問題的真相和根本解決辦法的精神。經濟學基於這樣的精神,發現很多只由表象或直接效果所得到的推論是錯誤或有害的。這裏一般人較熟悉的可能是外部成本的問題。排放廢水的工廠可以賺大錢,但農漁業及人民健康卻會間接受害。吸菸的人快樂似神仙,但吸到二手菸的人卻可能得肺癌。所以政府要管制廢水排放及吸菸,不能只因廠商可賺錢或吸菸的人很快樂就放手不管。

經濟學教科書都提到的另一個例子是「節儉的矛盾性」。凱因斯指出,節儉對個人雖是美德,但大家變得更節儉卻可能使社會總需求不足,會使總所得和就業下降,結果節儉行為不僅不能增加儲蓄,甚至反而減少。在總體經濟裏面有不少這種直接效果和總效果不一致的情況。本國資金到外國投資更多,也是這類問題。政府、業者和學者不可只看直接可賺更高報酬,就不顧其間接和外部效果而主張無限制開放。

資金外流外部成本 迫台幣升值壓力大

本國人民儲蓄的錢不努力用在國內投資而拿到國外去投資,就像人才和其他資源外流一樣,從事外流的人雖然可能多賺到一點錢,但國內的資源卻減少了,很多其他人和廠商少了合作的機會,經濟整體的成長動能和規模經濟也會減少。除了這一般性資源外流的外部成本或社會成本,資金的外流另有一個重大的外部成本,即造成國內投資的減少而使貿易出超的問題繼續存在或擴大,並招來外國逼迫新台幣升值的壓力。而在產業升級不足時,這升值的壓力又會降低國內投資意願及經濟成長和升級的能力,甚至形成惡性循環。政府和關心整個國家之利益的人不可忽略這種社會成本。

相對於資金流向外國或流向國內的泡沫經濟,資金若能流向國內生產性的投資,則不只投資支出本身會降低國內的游資及貿易出超而使經濟較安定,投資更能提高生產力及經濟成長率,造成經濟進一步的發展及薪資的上升。因此在台灣資金過多的情況下,讓更多資金流向國內投資才是最值得努力的方向。而這方向目前不夠發達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一些不恰當的障礙和規範,這才是我們最須鬆綁的方向。可惜主管機關和業者在這方向的呼籲和努力卻非常不夠。

金融工具鬆綁不足 夾層金融推動受挫

資金未能更積極流向國內生產性投資的原因之一,是金融工具的不足。由於台灣的工資已高,不能再靠低成本在國際上競爭,因此目前適合在台灣發展的產業多須依賴知識創新以生產開發中國家無法生產的產品。但產品和技術的創新並不保證成功而常有甚大的風險。因此金融機構若用傳統放款而收取利息的方式提供資金給這類新創產業,收到的利息很可能不足以抵過部分企業倒帳的損失,這就使金融機構無力支援這類該發展的新產業。

蔡政府剛上台時,金管會提出的「夾層金融」可讓金融業在企業發展成功時將債權轉換成股權,而得到較多利益以補償在創新失敗的企業所受到的虧損。但這主張卻似因一些保守的想法而未能推動。目前對金融業的鬆綁,多著重消費金融服務及對外投資,但對國內生產性投資的融資更該鬆綁,讓業者設計出更多可以支援生產性投資的放款方式和多樣化的金融工具,以及讓國家管理的各項基金更自由投入更多新產業的發展,才是更重要的方向。

金融業數十兆資金 絕對不要怕被倒帳

除了所謂夾層金融和以往相當成功目前卻已因商業利益而被業者放棄的工業銀行外,金融業尚有很多可以支援國內生產性投資的方法,例如金融業可有更多資金投入創投基金,也可以透過適當的基金和證券化等方式間接提供創新產業資金。但這類方向卻被保守人士以風險太大而否定。事實上金融業有數十兆的資金,拿個百分之一、百分之二來提供創新產業發展,絕對不是難以承擔的風險。

國家經濟在目前的世界中要繼續發展,主要就是要靠更多創新和新產業的發展,而能發展新產業的企業家和技術人才卻常沒有足夠的資金,因此資金協助新產業發展的能力是極重要的發展基礎。目前我國的超額儲蓄佔GDP的比例超過14%,比其他先進國家高出甚多,2009年以來每年金額皆超過1兆元,2017年達到2.54兆元。有這麼多的超額儲蓄和資金,台灣比其他國家更能且更該利用這豐富的資金來促進國內投資,就像幾十年前我們藉相對豐富的低工資勞工來促進出口和經濟發展一樣的道理。

金融支援創新發展 產業金融互蒙其利

金融機構常推說不是它們不支持國內投資,而是國內投資意願和機會不足。這是因為台灣很多既有企業和企業家已漸失去其國際競爭力,只會埋怨國內工資太高,而要求多用外勞和降低電價及稅捐。如果金融機構只能提供資金給這類產業和企業,國內投資意願確實不足。國家發展需要更多新興的產業和企業家,但金融機構卻未能合理提供資金給創新創業者,因此想創新創業的人才之投資意願也無法實現。這類資金管道的鬆綁和創新,才是台灣目前在金融面最該努力的方向。當然政府對各類新產業也常有一些不恰當的限制,而值得研究鬆綁,或至少先以沙盒或試點的方式鬆綁,讓新產業和新技術有更多發展空間。

日本在二次大戰之後的產業發展,得到金融業很大的支援。當時金融業支援政府規劃之產業發展方向的原因,是金融業認為他們支援發展起來的客戶會變成他們業務成長的重要來源。台灣金融業為了自己未來的發展,也應更積極研究和爭取支援新產業和企業發展的業務。金融業整體而言,若能幫助本國更多產業和發展,則其未來的業務也可以快速成長。金融業若只會收取存款和保險而轉存國外賺點利差和手續費,那遲早要變成外國機構的代收窗口,甚至要消失。

央行不應隨意放寬 壽險對外投資

近日中央銀行召開記者會指出,人民和壽險公司對外投資不會造成資金外流,這說法可能被拿來作為開放更多壽險資金外流辯護。但央行對資金外流的定義和一般所想的資金外流並不相同,因此並不能作為支持開放更多壽險資金外移。簡單地說,央行的定義是以人民為基礎,只要全體人民的國外資產總額未上升就不是資金外流,人民和壽險公司的對外投資只是把央行外滙準備和銀行國外資金變成人民或壽險公司的國外資產,全民國外淨資產未變,所以不算資金外流。但一般人和國際經濟學對資金外流的定義卻是以領土為基礎,可在領土內運用的資金移到領土外,即是資金外流。這種定義的外流會使國內貨幣量減少,提高國內利率或資金的機會成本,而可能減少國內投資,這種定義的外移也會減少央行外滙準備或銀行的外滙資產淨額,所以可能降低金融體系穩定經濟的能力,這都是央行很關心的事。所以央行不可因為壽險公司對外投資不在其資金外流的定義之中,就隨便放寬壽險公司的對外投資。

(作者為台灣智庫榮譽董事長,曾任經建會主委、台灣大學經濟系主任暨經濟研究所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