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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撫育2名未滿3歲子女 父母可同時請領育嬰留停津貼

2018/08/23 06:00

〔記者廖千瑩、李雅雯/台北報導〕政府鼓勵生育,放寬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定,原本依「就業保險法」規定,若父母同為被保險人,不能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過,勞動部最近函釋,父母若同時撫育2個以上未滿3歲子女,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就可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每一子女最長可領6個月。

根據「性平法」第16條規定,受僱勞工撫育3歲以下子女,在子女滿3歲前得依規定向雇主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子女滿3歲止,但是不得逾2年;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勞動部8月中發布函釋,父母若同時撫育2個以上未滿3歲的子女,不僅可同時向雇主申請育嬰假,也可一併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舉例來說,以前若生雙胞胎,因為父母不能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父母要分開請領,變成第一年由爸爸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分別以老大、老二名義申請津貼,領滿12個月;第二年再由媽媽分別以老大、老二名義申請,也是領滿12個月。因此,若父母都要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且把2個小孩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領滿,要花2年時間。

不過,有勞工反映,若生雙胞胎,只有一人請假在家照顧小孩,常常手忙腳亂,勞保局也經常接到「可不可以兩個一起請」的反映。

因此,勞動部放寬規定,若父母同為就保被保險人,且同時撫育2個以上未滿3歲的子女,可同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並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因此,育有雙胞胎的父母將可同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同時可請領津貼,如此兩人同時請假照顧也僅需一年時間,就可領滿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