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美向WTO告中侵權 台灣也加入

2018/04/09 06:00

我國經濟部已在五日向WTO提出加入提告。(路透)

中對美301條款提WTO諮商 其他未國家跟進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美國總統川普簽署對中國三○一條款備忘錄後,也雙管齊下在世界貿易組織(WTO)正式提出對中國提告,指控中國在專利許可及技術授權方面實施歧視性措施,已進入爭端解決程序,日本及歐盟也分別在四月初宣布加入;據透露,我國經濟部已在五日向WTO提出加入提告,強調因相關諮商程序涉及到台灣重大貿易利益,因此申請加入;至於中國雖在四日針對美方三○一條款向WTO提出諮商,目前尚無其他國家跟進。

川普在三月廿二日簽署對中國三○一制裁備忘錄,四月三日公佈懲罰性關稅清單;除單邊對中國制裁外,也於三月廿三日在WTO向中國提告,控訴中國在專利許可及授權方面歧視他國,廿六日宣布進入諮商階段,他國可提出加入。

經濟部官員指出,美國提告主要針對中國對美專利及技術的侵權行為,包括中國禁止外國專利持有者在與中國合資技轉的合約結束後,可維護自身專利並阻止中國使用;以及在引進外國專利時,強制實施歧視及較不利的合約條款,剝奪外商保護自有技術財產的能力等。

日本、歐盟也相繼加入。日本向WTO提出文件列舉四點,強烈表達不滿,強調美國要求諮商的中國相關法規,也是日方長期關切、而未改善者,且日企是向中國技轉的最大出口方,佔中國進口技術的廿%;日方指出,中國在技轉合約上對外國合資者不利條款,已影響許多在中國投資的日企。

歐盟文件也顯示,歐盟對中國的直接投資達一千八百億歐元,是中國的一大投資者,但中方關於技轉的歧視性法規,已影響到在中國投資的歐企。

根據WTO規定,利益相關之第三國若要加入,需於十日內提出,台灣趕在四月五日正式向WTO提出加入;官員表示,因美國相關提告的諮商程序,涉及台灣重大貿易利益,而相關法規的解釋釐清,也牽涉到台灣的系統性利益,因此提出希望加入。

日、歐、沙國、烏克蘭 先後申請加入

除日本、歐盟及台灣外,包括烏克蘭、沙烏地阿拉伯也申請加入;根據WTO規定,若美方同意加入後,得將此同意通知WTO的爭端解決機構,但若加入要求未被接受,各國也可自行向中國要求諮商。

中國已在四日針對美方三○一條款向WTO提出諮商,美國需在十日內回覆,其他國家也須於十日內提出加入,但目前尚未有其他國家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