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封面故事>受害者心聲 債務能否打折 要看期貨商良心

2018/04/09 06:00

台北股市2月6日大跌,許多做空選擇權的交易人卻慘賠。5、60名投資人於3月6日聚集證期局前,要求調查期貨商是否坑殺散戶。(中央社)

記者羅倩宜、陳永吉/專題報導

2月6日選擇權事件,單一投資人虧損最多的慘賠4億元,另以幾百萬保證金卻倒輸數千萬的也為數不少。3月6日赴金管會陳情的自救會成員約5、60人,因各家期貨商處理狀況不同,已有人談妥債務折價3到6成,但也有人仍透過投保中心等各管道申訴。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表示,當天的期貨選擇權申訴案逾100項,目前僅1件完成「調處」,但金額低、不具代表性。

期貨商立場 有的強硬、有的願折讓

代表受損當事人出面的律師劉作時表示,原本投資人想透過集體的力量向主管機關請求賠償,不過因為各家期貨商的協商態度不同,受害人的立場也有鬆動。「有些期貨商因自營部獲利不少,協商條件比較寬,主動表示債務可以打6折;但有些期貨商立場強硬,1折都不願意讓。」

期貨商諜對諜 加入協商群組要出示虧損帳單

他說,目前投資人主要透過三種管道來爭取權益。一是與期貨商私下談判。3月6日自救會赴金管會抗議後,期貨商就各自成立line群組,受害人要出示overloss(超額虧損)的帳單才能加入,否則就會被踢出來。「因為期貨商都怕自己的協商條件外流,還要求投資人簽保密協定。」

劉作時代表不止一位當事人,據他了解,目前已有投資人接受期貨商的條件,債務打折從3到6成不等。「一般是在6成左右,若低到3成,是有特殊因素,例如期貨商當天砍倉沒有依照當初契約或口頭承諾的方式來做。」

劉作時表示,在協商的過程中,發現期貨商的砍倉方式有很大差別,例如有些期貨商是一刀全砍,有些是先砍虧損最大的部位,還有的期貨商根本沒砍,因為當初打契約時投資人已提供足夠財力保證,雙方約定就算跌到風險指標以下也不用砍。

顧立雄出面 期貨商立場仍強硬

據了解,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曾約各家期貨商喝咖啡,表示「能讓步或能打折就盡力而為」; 但還是有期貨商態度強硬。尤其是確實執行一刀全砍的期貨商,自認依主管機關的規定行事,反而要承受虧損,並不合理。

「坦白說,期貨商也是2月6日事件的受害者,因為確實砍倉而要先替違約交割的投資人先墊錢,還不知道追不追得回來」。不願具名的交易員感嘆。

除了期貨商與投資人兩造之間「私了」,其他的管道還包括透過投資人保護中心(投保中心)來「調處」,或透過獨立的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評議中心)做出裁定、或者走上法律途徑。

慘賠的投資人自救會表示,仍有許多個案無法達成債務協商共識,4月11日上午將再前往證期局擴大抗議,揚言發動百人規模。三大訴求為:召開協調會、期貨商停止訴訟和債務追討、提高金融評議上限。

投保中心:雙方都要妥協 才能找到平衡點

投保中心的調處,比較屬於「公親」性質,找兩造雙方各自陳述,並提供意見,盡量促成讓步。投保中心董事長邱欽庭表示,2月股災目前共有超過100件期貨選擇權申訴案,約有20件正式向投保中心申請「調處」,已進行了6件,僅有1件完成調處,且金額非常小,完全不具代表性,若從這些案件來看,期貨商與投資人之間,幾乎沒有達成共識。

調處委員會有15位委員,多數為外部委員,依專業分工為3組,由每組各派一位,聽取投資人與期貨商雙方的主張後,找出雙方都能接受的平衡點。可惜邱欽庭透露,期貨商雖然都有派代表出席,但很多未被公司授權,且態度強硬,導致調處很難達成協議;「期貨商如果不願意讓步、堅持要投資人100%還款,只好尋求其他途徑解決」。

邱欽庭表示,因調處沒有強制力,如果調處不成,投資人可以以法律訴訟解決雙方爭議,或到評議中心再申請評議,但不論什麼管道,都會要求雙方妥協找出平衡點,這樣不如在投保中心完成調處,節省期貨商和投資人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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