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沒開發票被抓包 胖老爹恐罰3000元

2018/03/02 06:00

人氣炸雞店「胖老爹」位於台北市文山區萬芳醫院旁的分店,遭民眾檢舉生意超好卻未開發票。(本報示意照)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人氣炸雞店「胖老爹」位於台北市文山區萬芳醫院旁的分店,遭民眾檢舉生意超好卻未開發票。據了解,該分店營業額確實已達平均每月20萬元,本應自昨天起開立發票,但仍遭民眾「抓包」未開發票,國稅局將對其祭出裁罰。

對此,國稅局表示,不便評論個案,原則上,按稅法規定,不論炸雞店、小吃店或各類型店舖,只要月銷售額達平均20萬元,就得開立發票,並適用5%營業稅。

據了解,胖老爹在文山區有3家分店,目前只有「新店萬芳店」生意好到需要開立發票,去年就曾有民眾檢舉,當時就開始輔導店家開立發票,輔導期至2月底,自昨天起就應按規定開發票給消費者。

不過,昨天仍有民眾檢舉「新店萬芳店」未開發票,國稅局派員了解後,確定將對其開罰。根據「營業稅法」規定,應開而未開發票,首次查獲罰3000元,第2次將加重罰鍰至9000元,第3次查獲罰3萬元。

國稅局官員表示,店家一年內若查獲3次還不改善,將可勒令停業7至10天,若再不開發票遭查獲,停業14至28天,最長可停業2個月至半年。據了解,最近包括嘉義噴水雞肉飯、郭家雞肉飯等,都曾因漏開發票,屢屢輔導不聽,而遭停業7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