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只能購自家晶片」 買通蘋果排擠對手 高通挨罰352億

2018/01/25 06:00

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維斯塔格。(歐新社)

〔編譯盧永山/綜合報導〕歐盟反壟斷機構週三對行動晶片大廠高通(Qualcomm)罰款十二億美元(約台幣三五二億元),因該公司在二○一一至二○一六年向蘋果支付可觀費用,以換取蘋果的iPhone手機和iPad平板電腦獨家使用高通晶片,排擠其他對手,妨礙市場競爭。

歐盟競爭事務專員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發布聲明指出,高通向主要客戶蘋果支付了數十億美元,好讓蘋果不要購買競爭對手的晶片,「這意味著沒有競爭對手可在這個市場與高通競爭,無論他們的產品有多好」。

雙方五年協議 妨礙市場競爭

高通在二○一一年與蘋果敲定一項協議,承諾如果iPhone和iPad只用高通的晶片組,高通將支付可觀費用。這項協議在二○一三年更新,沿用至二○一六年。高通當時警告,如果蘋果採用其他對手晶片,將停止支付費用。歐盟表示,這項協議實際上阻止了英特爾等對手加入4G通訊晶片市場長達五年。

與高通專利官司 蘋果添籌碼

歐盟對高通祭出裁罰,正值高通多事之秋。高通正試圖阻擋博通(Broadcom)以一○五○億美元展開敵意併購,並與蘋果就專利授權問題在全球各地大打官司。歐盟的裁決,將提供蘋果更多法律依據;蘋果曾多次指控高通採取「排他性策略」和「過度收取專利授權費」,使該公司最近幾年多支出了數十億美元。

維斯塔格表示,這項裁罰是向其他跨國企業送出一個警告,「千萬別採取類似高通的做法」。至於蘋果是否也有責任?維斯塔格說,這個協議是高通出的主意,目前沒有證據顯示蘋果有不當行為。

歐盟表示,高通被裁罰十二億美元,占該公司二○一七年營收的四.九%;依歐盟規定,罰款上限可達一家公司年營收的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