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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我有話要說》電子員工︰加班貼家用 時數勿設限

2018/01/05 06:00

一名從事電子業的張姓員工表示,她需要錢,希望加班時數不要有限制。(台中工業區示意圖,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一名從事電子業的張姓員工表示,她需要錢,因此希望加班時數不要有限制,很怕勞基法改來改去,愈改對勞方愈不利,也造成勞資的對立。

張姓員工表示,本來她一個月連加班費有三萬五千元的薪資,一例一休後,加上加班時數的限制,會少三、五千元,而她有兩個小孩,都還在就學,開支頗大,少了三、五千元影響就很大,就必須要再另外找一份工作才足夠開銷。

她指出,去年勞基法在修改之前,因為沒有限制加班時數,她就可以一直加班,以加班費來貼補家中的開支,但去年修法後,明定加班時數限制,而且公司整體加班費暴增,老闆就不願意員工加班,結果反而影響到她的收入。

她說,今年勞基法又要修法,將加班時數略提高,但她還是希望政府不要有限制,讓企業主與員工協調,讓員工自己選擇要不要加班,讓加班時數有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