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稅務資訊自動交換 反避稅邁大步

2017/12/11 06:00

揮別租稅資訊僅能個案交換時代,財政部發布「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已自上週六(九日)起生效,朝國際反避稅再邁開一步。(資料照,記者鄭琪芳攝)

跟上國際潮流 財部完備稅務資訊交換法源

〔記者吳佳蓉/台北報導〕揮別租稅資訊僅能個案交換時代,財政部發布「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已自上週六(九日)起生效,宣告我國與租稅協定國的稅務資訊交換範圍、形式,將由原先狹隘的個案交換,擴及自發提供、甚至自動交換,朝國際反避稅再邁開一步。

財政部官員解釋,因應反避稅潮流,世界各國大多致力強化稅務資訊透明,實際做法之一就是與他國進行稅務或金融帳戶資訊交換,這也是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歐盟等檢視各國反避稅表現的重要標準之一。

官員指出,台灣過去只與簽有租稅協定的國家進行個案資訊交換,只在有明確逃漏稅情事或案件存在下,才會啟動資訊交換,逐漸無法跟上國際趨勢;因此今年六月先修正稅捐稽徵法,新增可向他國稅局自動提供及自動交換資訊的法源,近日再發布「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公告明確作法及保密原則。

官員解釋,隨「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九日上路,我國與租稅協定國的個案資訊交換,將不再受限於「具有國內課稅利益,才可交換」的範圍;也將適度主動提供租稅協定國企業(如荷商、英商等)在台灣稅務資訊,如申請租稅優惠、單邊預先訂價協議等情形。

台版CRS 二○二○年上路

另我國已允諾將於二○二○年與租稅協定國,依照共同申報準則(CRS),進行首次金融帳戶資訊交換;我國稅局未來將定期將他國稅務居民於我國的金融帳戶資訊,交換給他國,他國作法亦同,具體作法也將參照「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進行。

財政部正積極與租稅協定國洽簽主管機關協定(CAA),取得進行金融帳戶資訊交換的必要授權;日前對三十二個租稅協定國表達簽署CAA意願後,統計約有半數屬正面回應。

財政部站在租稅協定基礎上,進行國際租稅資訊交換,後續也會積極與非租稅協定國,洽簽「雙邊租稅資訊交換協定」(TIEA),例如美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