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公平會重罰高通》管碧玲:疑似違反公平交易法

2017/10/28 06:00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資料照,記者黃佩君攝)

〔記者羅倩宜、廖千瑩/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在臉書表示,公平會裁罰美國通訊大廠高通二三四億元,疑似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得處「上個會計年度銷售額十%以下罰鍰」;她呼籲,公平會應做到「罰款+改正+繼續合作」三贏,以免發生與「文言文比例」逕自通過又被翻案相同狀況。

得處上年度銷售額10%以下罰鍰

對此,公平會主委黃美瑛說明,公平會是依「公平法」第四十條第三項規定,針對違反第九條、第十五條情節重大案件,計算高通在違法期間內所獲商品或服務銷售金額的三十%,也就是以違法期間的利得為基準計算罰鍰,且因高通配合調查態度良好,最後酌減算出二三四億元罰鍰,絕無違法情事。

管碧玲在臉書表示,「公平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企業違法情節重大的罰款,得處「上個會計年度銷售額十%以下罰鍰」;若以十%推算,高通去年在台銷售額二三四○億元;若比照中國罰八%,則高通去年在台銷售額二九二五億元。

管碧玲質疑:「高通在台灣銷售額這麼高?有點緊張。因為如果去年高通在台銷售額低於二三四○億元,公平會的裁罰豈不成了自始違法?那不是跟文言文比例事件一樣了?希望不要發生這種事才好!」

管碧玲說:「我還是認為,公平會能夠做到三贏,把『罰款+改正+繼續合作』同步達成,才是優秀的公平會。」她說,最重要的是「不要罰錯」,將再進一步了解內情。

不過,根據公平會裁決,二三四億元罰鍰主要以過去七年高通對台廠銷售金額三○○億美元計算,非僅上一年度銷售額。業界表示,三○○億美元是否包含實際上只是替蘋果代墊的四家國內組裝廠,目前不得而知,因公平會並未公布計算方式及受影響廠商。

業界指出,包括鴻海、和碩、緯創、仁寶等四家組裝廠,只是替iPhone、Android或中國手機品牌代工,若公平會的裁罰也考慮四家iPhone組裝廠,則屬大烏龍,因最終支付晶片及授權費給高通的是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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