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責任制多一「休」 賴香伶︰修法才有解

2017/07/12 06:00

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張凱翔/台北報導〕一例一休上路至今爭議不斷,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做為執法機關,對落實新法最困擾的就是勞基法八十四條之一、即俗稱的「責任制條款」,因為立法疏漏的關係,讓適用責任制勞工無條件取得每七日至少一休息日,加班費成本因此平均上升二成左右,如果要追求公平,賴香伶坦言,「要修法才能解決」。

賴香伶說明,勞基法對勞工休假的規定原本只有特休假、例假和國定假日,為了「一例一休」特別創立了「休息日」的概念;但責任制條款中,明確排除了特休、例假和國定假日的限制,卻獨漏了新法的「休息日」,導致適用責任制勞工,仍受到每週必須有一天休息日的保障。

為此,北市目前執行勞檢時,只好先將勞工區分為是否為新法上路後才到職。

賴香伶認為,這次修法是回應勞工過去工時過長的訴求,但因為很多產業適應能力有限,一例一休也是折衝下的結果;她強調,新法的宗旨不是要去罰企業錢,而是希望勞工能夠實質加薪,或起碼工時能減少、獲得更多休息時間,因此勞檢並不可怕,而是和企業溝通、輔導的一環。現在除了部分法規的認定中央和地方仍在討論,對依法行政影響並不會太大。

另外,社會爭論新法上路後造成勞動成本大增、連帶影響民生物資上漲;賴香伶認為,許多企業其實違反的是本來就有的法令,和新法關係不大,為化解疑慮和誤解,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在思考如何加強溝通,並多以座談會等方式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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