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政院通過設住都中心 創1400億經濟效益

2017/06/02 06:00

住都中心首要任務,是接管世大運選手村的公宅。(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內政部盼各縣市 也設專責機構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強化推動都更的能量,行政院院會昨通過「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推動設置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住都中心成立後,內部投資會超過四百億元,公辦都更案將創造一千四百億元的經濟效益,他也期待各縣市都成立都更專責機構。

面對外界質疑住都中心權力過大,花敬群強調,住都中心會接受全民檢視,不會成為都更的大怪獸!

首要任務 接管世大運選手村

行政院拍板「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未來送請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將籌設住都中心,這個中心的首要任務,是接管世大運選手村的公宅。

花敬群表示,規劃未來將投入現金三十億元及土地等共約一百億元規模成立住都中心。這個中心為行政法人組織,主要業務是管理社會住宅、執行都市更新、公開評選都更實施者、相關研究規劃與教育訓練等。規劃住都中心初期人力約四十人,其後在六年內視業務需求逐步擴充到二百人。

花敬群指出,住都中心規劃實施的公辦都更包括台北市信義區兒福中心周邊基地約一.四公頃、新店榮工廠地周邊地區約六公頃及公開評選新北市板橋浮洲商業區等案,直接投資四百億元,約可創造一千四百億元經濟效益。另有十個公辦都更案,將由住都中心協助地方政府或事業機構招商。

他說,目前負責都更業務的營建署未來業務將以法案與規劃為主,住都中心負責執行,兩者業務分流,讓都更更有效率。

花敬群說,老舊房屋涉及都更的案子實在很多,因此除了中央要設置住都中心的行政法人,也期盼各縣市成立都更專責機構。台北市已有都更專責機構,新北市則正申請成立住宅法人,桃園則成立住宅發展處,台中市也朝成立住宅發展處的方向規劃。

花敬群表示,未來住都心中將主動公開資訊,業務受內政部監督,預算也受審計單位檢視,不會代拆或徵收,董、監事需利益迴避,不得有配偶或三等親擔任相關職務,關係人土地涉及都更範圍也要回報,並不得參與該項的審議,住都中心不會成為大怪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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