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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法務部聯手 竊密案36小時偵結

2017/05/12 06:00

法務部部長邱太三。(記者洪友芳攝)

營業秘密案 起訴少

〔記者洪友芳/新竹報導〕營業秘密關係產業國際競爭力,但營業秘密案四年來起訴件數不到偵辦案的一半,且僅2案判決成立。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劉怡君昨指出,廠商與檢調人員應建立互信與共同目標,才能使偵查營業秘密案件成功。劉怡君以日前偵辦台積電營業秘密案為例,從收到案件到執行搜索不到24小時,並在12小時後將被告限制出境,這是檢調單位與業者通力合作的結果,雙方可說合作愉快。

新竹地檢署昨下午與法務部調查局、竹科管理局、台灣科學工業園區科學工業同業公會在竹科警察中隊共同舉辦「營業秘密內控措施與犯罪偵查作為」座談會,有81家廠商、逾百位廠商代表參加。

4年來僅2件判決成立

營業秘密法修正案從2013年實施以來,對於以竊取、擅自重製等不正方法取得、使用、洩漏營業秘密之行為,增訂刑事責任,但法務部長邱太三致詞表示,檢調單位累計偵辦57件營業秘密案件,共有27件起訴,不到偵辦案的一半,且僅2件判決成立。

劉怡君報告「營業秘密案件偵查構思」指出,檢調單位跟產業界一樣,都認為營業秘密關係高科技產業知識經濟命脈,但營業秘密案件常陷入戰況艱困,她分析不起訴處分及無罪判決案件,主要跟欠缺合理保密措施、營業秘密不特定與欠缺秘密性三因素有關。

劉怡君表示,有些企業內部欠缺稽核系統,沒有相關紀錄,除了常搞不清楚被告的員工偷了公司什麼東西之外,也無法提出證明。她並感嘆廠商對檢調單位產生誤會,目前已無互信基礎。

劉怡君建議廠商與檢調人員應互相理解,立場一致,充分溝通才能減少摩擦,相互尊重專業與建立合作關係,唯有完整互信與共同目標,才能使偵查營業秘密案件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