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法人買遠期外匯 須具專業知識及經驗

2017/03/15 06:00

金管會昨天再祭出新規定,法人客戶向銀行買「衍生性金融商品」等,必須具有「專業金融知識」及「交易經驗」,副局長莊琇媛指出,以後法人客戶不能隨便找人向銀行買遠期外匯。(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國銀收傘!為避免重演人民幣TRF風暴,金管會昨天再祭出新規定,法人客戶向銀行買「衍生性金融商品」等,必須具有「專業金融知識」及「交易經驗」,這將許多中小企業的老闆娘擋在門外,不具購買資格;金管會強調,本措施給予一段緩衝期,預計10月才會上路。

金管會昨天再祭出新規定,法人客戶向銀行買「衍生性金融商品」等,必須具有「專業金融知識」及「交易經驗」,副局長莊琇媛指出,以後法人客戶不能隨便找人向銀行買遠期外匯。(資料照)

人民幣TRF銷售爭議事件,不僅造成投資人慘賠,國銀也因銷售不當而必須賠償或和解,導致雙輸局面!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去年已調高專業法人客戶的資產資格,從5000萬元提高到1億元,提高風險承擔程度;接下來更通過新法規,以後,法人客戶不能隨便找人向銀行買遠期外匯,「這個人」必須具備充分金融商品專業知識、交易經驗。

此外,還得同意簽署其為專業投資人,一旦簽署後,未來不受金融消費保護法之保障。換言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幾乎只能讓財務人員或具專業知識的主管購買,買了後,有爭議就不能再找國銀要求賠償。

規定衝擊國銀業務

不過,這些規定恐衝擊到國銀業務,因為很多中小企業規模很小,都是由公司老闆娘至銀行辦理購買,未來多數就不符資格。

莊琇媛強調,若不符條件者,未來法人客戶還是可以換人,況且,還有半年緩衝期可以因應,比如:到金融訓練教育機構上一些課程,來強化金融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