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星期專訪》無法加班、物價漲、調薪無望 一例一休 衝擊弱勢勞工

2017/02/06 06:00

台大國發所教授辛炳隆。(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鄭琪芳/專訪

「一例一休」爭議延燒,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認為,這個議題一開始就被高度政治化,執政黨為了擋「兩例」不斷加碼,加班費加乘拉太高,沒有考慮多少人因此無法加班,加上政府反應慢了點,部分業者趁機漲價,基層勞工因無法加班而收入減少,物價又漲,加上勞保費率要調高,未來調薪更無望,都是弱勢勞工受到影響。

勞基法一體適用 會有問題

辛炳隆直言,全世界只有十三個國家以法令規範週休二日,都是小國,且歐洲國家加班工時都比台灣有彈性,加班費加乘也沒這麼高,我們真的矯枉過正了。他說,政府應趕快調查一例一休的實際影響,再來考慮如何調整或修正;政府也要認清,勞基法對勞工已不能一體適用,堅持一體適用會有問題。

問:一例一休上路,國發會估算影響不大,實際影響到底如何?

答:原本還沒週休二日的廠商,若以加班因應,我們估算增加的成本比國發會多,因為國發會以整體產業為分母,我們以未週休二日廠商為分母。據估算,整體服務業人事成本增十二.四一%、總成本增一.三七%,餐飲業人事成本增十七.○四%、總成本增五.九%最多,但獲利率十三.九六%,吃掉四成利潤;零售業人事成本增十三.三三%、總成本增一.七三%;運輸倉儲業人事成本增九.六七%、總成本增一.六二%。

製造業影響較小,整體製造業人事成本增八.○一%、總成本增○.八%,勞力密集製造業影響較大,成衣及飾品製造業人事成本增十三.八九%、總成本增二.七二%,獲利率二.一七%,利潤全被吃光;皮革及毛皮製品製造業,總成本增二.一%,獲利率二.九%,大部分利潤被吃掉。這些行業成本增加較多、利潤較低,衝擊較大,廠商可能就不要加班了。

有些餐飲業說人事成本增加二、三成,這是事實,最多大概增加三成,但餐飲業人事成本占總成本約二成,縱使人事成本增三成,總成本約增六%,但現在一漲就是一成,遠超過六%。業者若未聯合哄抬,漲價就讓市場決定,但要講清楚理由,有的是因食材、房租或水電漲價,不能全怪一例一休。

修法矯枉過正 因應反應太慢

當初討論一例一休時曾設算成本影響,只是沒想到業者會趁機漲價,過去五年CPI很低,因為經濟不景氣,業者一直沒有漲價,這次剛好一次調漲。而且政府反應也慢了點,林全院長又說「漲價是必然的結果」,院長都這樣講了,本來不想漲的也漲了。

問:部分廠商已調漲售價、縮減服務、限制加班或僱用臨時工,對勞工及消費者的影響為何?

答:業者的反應在預期中,我比較訝異的是勞工反彈那麼大。當初修法有一點沒想到,就是多少人因此無法加班?更糟的是,加班費加乘是在立法院喊價出來的,拉得很高,但提高多少企業可以負擔,沒有設算也很難設算,現在才知訂得太高,很多勞工看得到、吃不到。

我們研究發現,台灣兼第二份工作的人愈來愈多,因為薪水太低,愈來愈多勞工須延長工時來維持生活,那要讓他們在原公司加班還是去兼職?我認為應留在原公司加班,因為在原公司有工時規範可避免過勞,工時計算不是以人、而是以事業為單位,在這個公司工作八小時、再到另一個公司兼差八小時,都是合法的,反而造成過勞。

這個結果代表兩個意涵:第一,勞工低薪問題實在太嚴重,政府希望勞工多休息,但他們的生活怎麼辦?第二,過去都是企業在講勞基法不能一體適用,其實勞工也不能一體適用,有些勞工因不能加班而反彈,有些勞工則受益,例如醫院停掉週末門診,很多醫生很高興,因為週末可以休假,醫生收入高,可能想要多休假而非多賺錢。

所以,一例一休都是比較低階、基層的勞工受到影響,需要加班卻沒得加班;加上物價又漲,高所得者可能沒什麼感覺,低所得者影響滿大的。不過,民眾同時是消費者及勞動者,消費者希望消費便利、價格低,勞動者希望薪水高,兩者有時是衝突的,當消費者以低廉價格取得所需服務或商品時,代價是有一群勞動者須接受低薪。

加班工時上限 可調高有彈性

另外,這次修法涉及「勞動自主權」的干預,勞工願提供勞務賺取收入,但政府修法迫使企業不讓勞工加班,等於被政府限制了;勞工週末加班,還是七休一,對身體可能沒有直接明顯影響,修法干涉勞動自主權對不對?

問:勞資雙方對一例一休都反彈,如何調整或提出配套?

答:現在製造業要求提高加班工時上限,是要因應急單、淡旺季,跟一例一休沒有關係。我認為加班工時可以提高,若擔心勞工工時增加,可把每月加班工時上限由四十六提高到五十四小時,再框個年總工時,但不是五十四小時乘以十二個月,可打九折,讓每月加班工時有彈性,但年總加班工時降低,這樣勞資雙方應該都可接受。

不過,加班工時提高對服務業可能沒幫助,例如餐廳工作時間就是用餐時間,延長工時沒有用。服務業要不然就讓他們增聘人力或僱用臨時工,要不然就引導消費者接受沒有那麼便利的服務;但這樣只能解決消費者問題,勞動者需要增加收入,低薪都集中在餐飲、零售業等,不能加班影響收入,所以最重要的是解決低薪問題。

先調查實際影響 避免愈調愈糟

至於加班費加乘,國際上沒有這麼高,但我比較不贊成此時重新修法,而是應該先調查實際影響,了解多少勞工因不能加班而去兼職?對弱勢勞工影響多大?再來考慮如何調整或修正,現在不了解實際狀況,行政部門缺乏論述、數據,可能愈調愈糟。

問:一例一休從修法到實施都爭議不斷,問題在哪裡?如何避免重蹈覆轍?

答:這個議題一開始就被高度政治化,國民黨執政要砍七天國假,民進黨擋下來,但民進黨也是要砍,所以用落實週休二日來換,結果一開始讓兩例議題跑出來,為了擋兩例一直加碼,包括加班費、特休假加碼;更糟的是,後來政府回應的勞團並非當初參與對話的團體,加上實施後沒有追蹤調查,讓議題持續發酵,最後整個失控。

勞基法修法還有後續影響,企業可能加速自動化,工作機會將減少。政府要保障勞工,優先順序要設好,我認為應先保障就業機會及薪資,工時、休假不應排那麼前面。政府各項政策目標無法同時兼顧,因為雇主會轉嫁、因應,對勞工的負面影響搞不好更大,大概不會調薪了,加上勞保費率要調高,未來調薪更無望。

政府要認清一個事實,不論對企業或勞工而言,勞基法已不能一體適用,各式各樣勞工所需規範不同,堅持一體適用就會有問題。事實上,歐洲國家加班工時彈性都比台灣高,國際上加班費加乘也沒這麼高,全世界也只有十三個國家用法令規範週休二日,這些國家都很小,包括波羅的海三小國、剛果等,而且他們不是兩例而是兩休,我們真的矯枉過正了。

勞基法回歸立法精神應只是基準,但現在已不是基準,而是要引導市場,講難聽點是干預市場。這次修法,我解讀標榜兩個價值,一是勞工身體不再是自己可以決定,政府基於保護勞工、家庭或整個社會,對勞動時間做一些限制;二是為了照顧勞動者,消費者須多付一些代價或減少消費便利性。問題是,這兩個價值大家能不能接受?我覺得,以目前反彈來看,至少現階段有點陳義過高了。

●辛炳隆小檔案

現職: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兼任副教授、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委員、國家發展委員會諮詢委員、勞動部勞動政策諮詢會委員

學歷:美國康乃爾大學勞動經濟學博士

專長領域:勞動經濟、勞動政策、社會保險、人力資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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