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兩面不討好 新版電業法恐胎死腹中

2016/10/11 06:00

電業法爭議點及批評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經濟部原訂本月初將新版電業法送入行政院,但因外界反對聲浪大,傳出版本有可能大修甚至放棄修法,改從再生能源條例入手開放綠能。官員表示,新版電業法精神為階段式開放及漸進改革,但包括反自由化及自由化兩方均有不滿,例如台電工會認為台電廠網分離有圖利財團、危害供電穩定疑慮,學者王京明、高銘志等人則認為自由化僅做半套,沒有完全競爭,將造成電價上漲且無助綠能發展。

電業自由化採兩階段執行,原本作為綜合電業的台電將分割為發電業及電力網業。(資料照)

可能改修再生能源條例入手

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之一的電業法,原訂本月初即要送入政院,拚月底送入立院,但因外界反對聲浪比預計大,恐成為在野黨主要攻擊目標,加上包括勞基法修法等引發風波,為「清理戰場」,法案時間表恐大遲到;甚至傳出新政府可能再度放棄修法,對關鍵的開放綠能等改革,改由再生能源條例修法入手。

官員表示,電業法已三十年未修訂,新版電業法秉持精神為階段式開放及漸進改革,參考日本電業改革等漸進式市場開放設計,希望同時兼顧電力供應、電價穩定,以及供電來源多元化、開放綠能所需的電網獨立等重要項目。不料卻同時遭批太過保守、過度激進,顯示此妥協意味濃厚的版本是兩面不討好。

外界質疑廠網分離圖利財團

官員說,對外界之前質疑的台電員工勞動權益,經政委張景森協調,從原來的不到四年廠網分離改為六到九年;公聽會時外界質疑恐會讓財團搶進使用成本較低的火力發電,並優先供給工業用電賺取利潤,也研議在子法規定發電業能源配比及備用容量義務等。

而對恐圖利財團等,經長李世光日前也多次重申,新版電業法並不涉及台電民營化,因此沒有賣電廠問題;而一般用戶電價有電業管制機關管制,修法後電價不會上漲,民眾也不會負擔高電價。

不過這些調整及保證卻難獲外界認同。台電工會仍發出說帖表示,須維持台電才能保障穩定供電,負擔最終供電義務及穩定之電網,以及避免商業電業導致電價飆漲,因此仍不希望廠網分離實施。

學者擔憂半套自由化不利綠能

另一方面,台灣研究電業自由化的學者如中研院研究員王京明、清大科法所副教授高銘志等,也表示電業法自由化僅做半套,恐造成電價上漲,甚至對綠能造成反效果。

王京明日前指出,目前經濟部版本開放發電與售電,卻因限制售電端電價,同時第一階段僅高壓大戶有購電選擇權,火力發電等低成本電力恐先由大戶買走,中小用戶僅剩高價電力可用,此設計並不利推廣綠能。

高銘志則表示,新版電業法強制能源配比,配合政府未來天然氣五十%、煤三十%、再生能源二十%的能源組合,再加上售電價格限制,未來恐「灰色化」速度快過「綠化、再生能源化」,也讓外資、中小企業投資綠能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