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TRF調處首案 投資人獲勝

2016/08/24 06:00

TRF專案「調處機制」首案出爐,因銀行誤導TRF是「低風險、高報酬」商品,因此,判定投資人獲勝。(路透)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由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建置之TRF專案「調處機制」,4個月來已受理38件,其中,首案在上週五調處出爐;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指出,本案投資人由於遭銀行嚴重誤導,TRF是「低風險、高報酬」商品,因此,判定投資人獲勝。

投資人遭銀行嚴重誤導

TRF為一種外匯選擇權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由於當初投資人押注人民幣升值,結果匯率不升反貶,引爆投資人與國銀消費爭議與糾紛。

由於尚有不少投資人與銀行的TRF消費爭議未解決,在金管會要求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建置「TRF專案調處機制」。

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建智表示,4個月來,共收到38件TRF投資人申請,其中,有17件當事人與銀行已達成和解而撤案,共有21件處理中,而首宗TRF調處案結果上週五出爐。

林建智說,本案投資人提出調處金額為3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近千萬元,由於評議中心認為銀行有明顯疏失,判定投資人獲勝;至於該投資人獲賠具體金額?他強調,「目前只調處單一個案,為避免本案影響到其他案件調處結果,因此,暫時無法對外說明獲賠金額」。

至於銀行有哪些疏失?評議中心主管指出,主要兩個原因,第一是銀行沒有讓投資人知道,TRF若有虧損不能提前出場,第二是風險告知書之簽署,等到TRF交易之後,才拿給投資人,而非事先提供。

評議中心指出,金融評議金額新台幣100萬元以上,依規定,調處結果不具強制拘束力,若銀行不服、仍可透過其他法律程序處理。

對於TRF最新狀況,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該商品在國內銷售大幅降溫,截至今年7月底,TRF與DKO(歐式觸及出場遠期合約)名目本金為507億元,較1年前高峰的1351億元,攔腰減半。

國銀TRF本金已降6成

此外,國銀銷售TRF的存出保證金,也就是銀行代墊繳交給上手業者,屬於可能潛在損失者,7月底也降至382億元,較今年元月的741億元大幅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