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北市府︰遠雄曲解裁定 將提抗告

2016/08/03 06:00

大巨蛋案談判,台北市 府與遠雄集團私底下仍 持續過招。 (資料照)

遠雄︰涉公安部分 依原計畫復工 非無施作計畫

〔記者何世昌、郭安家、徐義平/台北報導〕遠雄企業團董事長趙藤雄日前赴北市府與副市長鄧家基談判大巨蛋,雙方露出和解曙光,但私底下雙方仍持續過招。七月廿六日都發局與遠雄開會,會中遠雄自認涉及公安部分,毋需提出任何施工計畫,即可報備施工;但北市府認為此舉「曲解」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市府發言人林鶴明昨表示,前天已對裁定提出抗告,藉此讓法院進一步釐清裁定內容。

遠雄企業團公共事務室經理楊舜欽則指出,遠雄巨蛋依照裁定,針對安全維護及防範危險的工項繼續依原定施工計畫施作,包括載重、水浮力、鏽蝕及坍塌等安全項目,並非如都發局長林洲民所言沒有施作計畫。至於法院裁定未復工部分依照裁定不予施作。

楊舜欽提醒,目前仍是颱風季節,請台北市政府不要因為政治算計而賭上市民的安全,耗費社會資源。

都發局長林洲民昨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昨日都發局與遠雄召開工地安全會議,與會的建築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及大地技師公會四大公會代表與北市府立場一致,認為法院裁定書涉及建築專業,遠雄有必要按《建築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提出載明施工項目、施工範圍的施工計畫書,經過都發局核准後才得動工。

都發局︰施工計畫書 核准才得動工

不過,遠雄仍主張「不需要提」。林洲民強調,「中華民國每一個工程都需要向主管機關提出施工計畫書」,遠雄態度逾越《建築法》精神,因此北市府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抗告。

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說明,由於遠雄明顯「曲解」裁定,律師團建議北市府循法律程序提出抗告。他強調,抗告並非要求法院撤銷原處分,更不是「贏或輸的概念」,而是藉此讓法院釐清原裁定所謂「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發生應施作之設備或措施範圍內」究竟其內涵為何,又如何能夠確定是屬於「避免發生難於回復損害之急迫必要性之原則」,同時也讓遠雄更清楚了解裁定書的真正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