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反映市場行情 公告地價擬改二年一調

2016/07/07 06:00

市場業者普遍反映公告地價調漲間隔時間長、調幅過大,無法立即反映市場行情。(資料照,記者張菁雅攝)

〔記者蕭婷方、陳鈺馥/台北報導〕公告地價現行每三年調漲一次,但市場業者普遍反映調漲間隔時間長、調幅過大,無法立即反映市場行情。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昨表示,已著手進行平均地權條例修法,未來公告地價可望兩年調整一次。

公告地價為地價稅的參考依據,土地調幅參考過去三年土地市價變動幅度,綜合考量地方財政需求、社會經濟狀況等。

二○一六年適逢三年一次重新規定地價上路,各縣市政府依法評定後,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今年一月一日公告實施。但全台灣除澎湖縣公告地價下跌外,其他縣市全上漲,比二○一三年平均調升卅.五四%。

施明賜表示,目前法令規定公告地價每三年調整一次,內政部去年八月和地方政府會商後,都有共識要兩年調整一次,未來擬修《平均地權條例》,還有其他實價登錄等也會一併納入討論,但目前仍無時間表。

住商不動產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調漲公告地價對一般自用住宅用地民眾影響不大,對於持有大面積土地以及非自用住宅用地之土地所有權人影響較大,此舉形同「溫水煮青蛙,該調的還是會調」。

但她也補充,公告地價為地方稅收,以公告地價為計收基準的公共開發案、BOT案、設定地上權案調幅還是要交由地方政府決定。

另,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審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有鑑於今年二月初強烈寒流來襲,造成多起大樓磁磚剝落傷人意外,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指出,將研擬辦法強制要求七樓以上、且領得使用執照十五年以上的公寓大廈,辦理外牆飾材評估,並規定定期檢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