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屋期限屆滿仍未出售?央行表示,有賣屋事實但卡程序可延長。(資料照)
〔記者陳梅英/台北報導〕中央銀行2024年9月推出的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調降第二戶房貸成數調降並擴及全國適用,央行後續為兼顧換屋族需求,於2025年9月將原定1年的換屋期限延長至18個月。央行近期觀察發現,僅有極少數案件未能在18個月內完成處分;對此,官員表示,若民眾確實有出售意願,僅因程序問題導致延宕,承貸銀行可視個案情況給予彈性延長。
央行官員強調,此舉並非放寬對第二戶貸款的限制,而是基於實務執行給予彈性空間。根據銀行端最新回報數據,截至今年4月,全國僅有2件申請希望延長協處,顯見絕大多數換屋族皆能於期限內完成交易。
官員指出,銀行判斷是否給予延長期限的關鍵,在於民眾是否具備「掛售誠意」。銀行將評估其開價是否符合市場行情,若民眾開價明顯偏離行情導致無人問津,導致超過18個月仍未售出,將被視為缺乏賣屋誠意,不予延長並視同違約。
一旦被認定為違約,承貸銀行將採取以下行動,包括立即取消第二戶房貸的寬限期,並收回過去18個月應分期償還之貸款本金及貸款成數差額。且追溯自撥款日起,按貸款餘額加收罰金與利息,若涉及透過轉貸等方式規避切結事項,也可加收違約金。
反之,若民眾能出示掛售事實,且已進入交易程序但因故未能在期限內完成,承貸銀行則可視情況核准延長。
根據央行統計,自2024年9月第七波管制實施至今年1月,換屋相關陳情案件累計達262件。其中,銀行未受理案件共48件,主因包含擔保品地點不佳、借款人不符授信「5P原則」,或查無實質換屋自住需求。此外,有57件涉及貸款額度與利率爭議,多為銀行基於授信原則核予的條件未達借款人預期。
案件量最大宗者為「無法完成切結事項」,共計157件,佔比達六成。主因多為房市降溫導致銷售趨緩,借款人預期無法在原定的1年內售屋。為此,央行已於2025年9月將處分期限延長至 18 個月;針對2024年9月前已錄案且有實質掛售事實的換屋族,亦可與銀行協商,比照延長至18個月處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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