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野人」財富傳承,金管會表示擬開放「連續受益人信託」,不再重複課稅。(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好野人」(台灣富豪)家族財富傳承,「百年信託」有譜!金管會今天(5日)表示,為打造具臺灣特色的「亞洲資產管理中心」,行政院跨部會協商對信託存續期間,及課稅原則獲致共識,擬開放「連續受益人信託」,存續期間在100年內,不再重複課稅、不會被課徵贈與稅或遺產稅,讓台灣富豪錢留台灣,使得高資產家族得以實現「百年信託」。
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表示,「連續受益人信託」是一種能使家族資產、得以隨家族世代更迭,而持續運作的信託制度,為國外家族信託常見作法。
他指出,近年因政府積極推動「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在相關部會積極聯繫溝通下,法務部於2023年作成函釋,確認在現行信託法律體系,約定明確信託存續期間且受益人可得確定之前提下,得於信託契約中為連續受益人的安排,且得以後代子孫為後順位受益人,並約定受益人取得及喪失受益權的條件。
金管會表示,未來將以委託人將信託財產移轉予受託人之時點,作為課徵贈與稅之基礎,並於該時完成一次性課稅。信託存續期間內,如受益人依契約所定條件發生變動,則不再重複課徵贈與稅或遺產稅,以避免重複課稅情形,並提升制度合理性與可預測性
王允中說明,過去「連續受益人信託」架構下,信託財產每繼承一次、變換一次受益人,就要課一次贈與稅與遺產稅,但在行政院政務委員葉俊顯於日前邀集財政部、法務部及金管員會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後,已就「連續受益人信託」的存續期間可長達100年所涉及的課稅原則,已獲致共識,包括:不重複課稅等。
未來只要符合條件,高資產家族可透過「連續受益人信託」,把資產一路安排給後代,最長可延續100年,而且,後代依契約承接受益權時,等於替家族財富傳承之路。
根據統計,目前國內可辦理信託業務的機構約55家,涵蓋銀行、證券商及外銀分行等。對此,王允中表示,但過去因課稅規範不明確,連續受益人信託在實務上推動有限;隨著本次課稅原則明確化,各界普遍持正面態度,預期將帶動家族信託與資產傳承規劃之需求升溫。
金管會表示,本次跨部會共識係以信託契約存續期間「不超過100年」,為適用上述課稅原則之條件。金管會說明,市場上所稱「百年信託」,係對長期資產傳承規劃之通稱,並非指法律上保證免稅期間為100年;考量稅制公平性及制度穩定性,相關機關協調後,先以100年作為制度設計之期間上限。
至於信託契約如超過100年,或於期間屆滿後續行安排之課稅處理方式,仍有待財政部後續發布相關函釋予以明確規範。
王允中強調,完善的信託制度環境是建構「留財、引資」的重要基礎之一,本次協商充分展現政府,秉持「為老問題找新方法,為新問題找好方法」的態度,積極釐清家族信託相關疑義,實現「百年信託」的願景以接軌國際,期能提供高資產家族更安心的財富管理環境,打造具臺灣特色的「亞洲資產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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