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日舉行記者會,邀請裕隆集團及其企業工會到場分享員工延後退休的執行情形。圖左至右為裕隆集團總管理處人資總監楊芳育、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黃維琛、裕隆汽車協理階孟月、裕隆汽車企業工會理事長羅文男(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勞動部今(14)日發布「勞雇雙方協商延後退休年齡及退休後再僱用參考指引」,希望鼓勵65歲有意願繼續工作的勞工與資方協商續留職場,不過,台灣歷史悠久的企業集團裕隆集團,早已透過「勞雇雙方協商延後退休」及「回聘退休員工」等方式留用資深人才,近3年已有數十名員工退休後續任或回聘,成功紓解該公司的缺工問題。
勞動部今日舉行記者會發布參考指引,同時邀請裕隆集團及其企業工會到場分享員工延後退休的執行情形。裕隆集團總管理處人資總監楊芳育指出,裕隆是歷史較為悠久的企業,勞工的年齡層可區分為45、50歲以上及年輕20、30歲族群2大類。就汽車製造而言,主要工作內容包括研發及現場組裝等類型,對於組裝現場須面對「體力」這個現實的問題,許多員工因為體力無法負荷,可能在50多歲就得面臨體力限制,不會想要做到退休。至於以技術或者知識工作的研發人員,公司會因研發的需求,在員工快退休前,與他們洽談希望他留任,跟勞工協商是否可以再晚幾年退休,除了讓研發工作不至於中斷,也可給予年輕世代技術傳承與協助。
作為勞工與裕隆之間協商橋梁的裕隆汽車企業工會理事長羅文男指出,過去的退休勞工留任協商,大多數是企業有工作的需求,因此主動與勞工洽談勞動條件,洽談的重點不外乎工時、工作天數、薪資等條件,須有較多的討論,最終多是65歲退休金全部結清、年資結清完成之後,採定期契約的方式,但不一定是1年的契約,也可能是2年,因為洽談的過程都是合意的狀況,基本上沒有太多的困難。但在勞動部修訂《勞動基準法》第54條後,今年已有2名勞工主動提出想要延後退休,目前尚未進行勞資協商。
不過,願意延後退休的勞工,未必希望維持退休前的高強度工作。羅文男表示,工會的立場是「薪資條件不變」、「維持原有工時」,但有的勞工希望每日工時縮短,或是每日無須天天到班,例如周休3日每周到班4天,願意縮減薪資達成目標。對此,與會的裕隆汽車協理階孟月指出,站在公司的立場,會希望延後退休的勞工都能有「一致性管理」,這樣對於專案或工作的進度較能掌握。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黃維琛表示,過去法令規定65歲前雇主不能強制勞工退休,導致民間形成「65歲即屆齡退休」的慣例,此次勞動部發布的指引,就是對於有意願延退的勞工,可以跟雇主協商,期待未來有更多的勞工因為覺得「我還可以做」,希望能夠繼續留下來,而不是只看雇主有沒有提出要求。也希望有更多的事業單位可以正向的回應這些勞工需求,畢竟這些勞工可以留下來,那對於人力的紓解一定有相當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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