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署今舉辦離岸風電區塊開發R3.3選商機制草案說明會議。(記者廖家寧攝)
〔記者廖家寧/台北報導〕經濟部能源署今舉辦離岸風電區塊開發R3.3選商機制草案說明會議,業者除表達希望年底前就能開標,亦表達盼能源署排解地方卡關的問題,也期待ESG承諾有明確參考的樣態與範圍得以依循,盼有明確指標而非模糊空間,如同明定考試範圍與內容,而非「開卷考試」。
風機供應商VESTAS表示,考量2030、2031的綠電缺口,最重要的是確保專案執行風險降至最低,ESG承諾項目與機制需要研擬與後續檢核都是執行上的負擔,較理想的是簡易方式來落實,試想某業者憑藉ESG承諾獲得高積分而無能落實,最後還是會回歸到罰金機制,但這也不是理想的選商評比方式,對業者而言,真正的誘因應是降低成本,包括補助。能源署署長李君禮回應,業者若有承諾而未能履行就做個記號,評選時將考量其信用就會扣分。
離岸風電開發商CIP則期許,未來競標機制能明確說明台電能否不收取相關電網加強費用,並在轉供費用上提供實質減免優惠,對風場整體成本的降低而言是有感的獎勵,畢竟一個風場要承擔的電網加強費往往落在40至60億元。
離岸風電開發商沃旭能源表示,考量供應商與綠電客戶在不同時間點表達焦慮,業者關切選商時程,風場開發商因手上有無案子而各有立場,希望時程儘早確定,不要再延宕。對此,能源署副署長陳崇憲表示,能源署儘速在年底前完成選商相關作業,考量備標期估約6至9個月,但現在才1月,希望能在年底前甚至第3季就能完成選商方向。
稍早經濟部長龔明鑫受訪亦表示,今天R3.3選商機制草案會議向開發商、供應商說明選商草案,免不了會有一些意見回饋,經濟部會再滾動式檢討,意見溝通後能夠凝聚共識就能公布,一定要壓個時間的話,希望最快能在第1季、最慢不要超過半年就能將選商規則確定下來,希望今年能夠完成選商,業者明年就能啟動開發流程。
沃旭能源亦指出,R3.3的一個獎勵機制是鼓勵提早完工,但能否如期甚至提早完工並不完全取決於開發商的努力,很大一部分是來自地方政府與相關主管機關的許可,過去經驗已發現會影響風場開發執行的時程,希望能源署能有相關配套排除障礙。
對此,陳崇憲表示,相信開發商都希望案場如期甚至提早完工,經濟部會擔任溝通平台,不管是中央或地方遭遇狀況,能源署都願對接協調,協助盡快拿到許可要件。
不具名業界人士坦言,地方卡中央的情況仍難以排解,光是地方施工籌設許可卡住長達數月或是彰化港無法啟用都需協調,這是多家開發商都遇到的問題,有的風場就只能北挪南移一下,但地方卡住的狀況極需能源署居中協調排解障礙。
能源署也表示,今日選商機制草案說明會議後,業者如果有相關建議或意見,可在本月19日前正式公文行文給能源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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