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明下午將舉行離岸風電3-選商說明會,遊戲規則將有大改版。(記者林菁樺攝)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經濟部明(8)日下午將舉行離岸風電 3-3 期選商機制說明會,預計釋出 3.6GW 開發容量。據了解,3-3 期選商除採取「積分制」決定勝負外,遊戲規則也將大翻新,取消強制國產化,由 ESG 承諾取代,並首度導入「早鳥獎勵」機制,風場愈早完工、ESG 承諾愈多,除原本20年購電合約外,還可再延長售電年限,藉此加速風場建設、帶動產業發展,同時補足2030 年半導體供應鏈迫切的綠電需求。
本次大亮點之一是早於2031年12月31日併聯發電的風場可享受「早鳥獎勵」,因 3-3風場要在2030至2031年間併網,政府希望開發商提前完工、儘早供電,設計以「時間換年限」的誘因。舉例來看,若風場提前3個月完工,過去僅能多賣3個月電力,未來可在原20年購電合約之外,再額外加碼3個月售電期間,「比單純發放趕工獎金更具吸引力」。
而國產化不再強制規定,過去國產化分為基本要求與加分項目,新制則全面轉型為 ESG 承諾。相關人士說明,開發商可具體提出對台灣有利的在地採購內容,例如採購金額、項目、減碳效益,或培育本土人才、強化產業鏈等作法;若承諾內容「超過預期」,同樣可享20年購電合約之外,獲得額外售電年限作為獎勵。
針對過去零元競標、無底價造成融資困難的問題,3-3規則也將一併調整。不再要求開發商「出價競標」,而是以民間企業 CPPA(企業購電合約)作為主要售電模式;若仍有購電合約未能銜接的部分,則由台電以迴避成本收購,讓台電能取得相對便宜的綠電,同時降低開發商融資風險,創造雙贏。
本次也改採「積分制」,評比重點聚焦開發商在國內外的風場實績、財務狀況,以及專案執行能力三大項目。因過去評分制度是爭取拿「入場券」,後續比拚價格與國產化;但在取消零元競標與國產化規定後,積分將成為是否能取得開發權的「關鍵門票」。
相關人士也說,過去在台灣如期、如質完成風場專案的業者,此次將具備明顯優勢;反之,若曾出現逾期完工、未簽約、提前解約,或未落實產業關聯承諾等紀錄,未來都將納入評分考量,形成實質的獎懲機制。
經濟部指出,本次選商規則已吸納前幾輪離岸風電開發的各界回饋,制度設計更具彈性,也更明確導入誘因與約束。經濟部能源署長李君禮將於本月16日退休,盼能在退休前完成 3-3 選商機制對外說明;3-3選商預計今年首季正式公告遴選辦法,後續也將持續蒐集意見,滾動式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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