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表示,不僅汰舊換新,新購小型汽機車也可退還貨物稅。(資料照)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持續推動節能減碳政策,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延長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貨物稅實施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汽車最高退稅5萬元、機車最高退稅4000元;同時新增購買汽缸排氣量2000cc以下的小客車及150cc以下的機車,2025年9月7日以後完成新領牌照登記,分別可退還新車貨物稅最高5萬元及2000元,讓無舊車汰換的民眾也能受惠。
換言之,目前購車享雙重減稅優惠,購買150cc以下機車,最多省6000元;購買2000cc以下小客車,最多可省10萬元。北區國稅局說明,上述新小型汽機車,包括燃油車及油電混合車,但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電動車,已依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3規定享有免徵貨物稅優惠,不再適用上述退稅措施。符合退稅條件的車輛,均由產製廠商或進口人向所轄國稅局或進口地海關申請退稅,相關書表已置放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供申請人使用,
北區國稅局表示,購買汽機車退還貨物稅規定已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民眾如有購買新汽車或機車的需求,請把握相關退稅優惠,以維護自身權益。相關資訊及申請書表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資訊/購買新車暨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購買新小型汽(機)車」及「汰舊換新汽(機)車」減徵貨物稅作業專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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