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色通緝形同虛設 三星10奈米DRAM洩密內鬼仍獲中國續簽

2025/12/28 12:04

南韓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近日爆出,公司10奈米級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核心技術遭前員工洩漏給中國長鑫存儲(CXMT)研發團隊。(示意圖,歐新社)南韓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近日爆出,公司10奈米級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核心技術遭前員工洩漏給中國長鑫存儲(CXMT)研發團隊。(示意圖,歐新社)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南韓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近日爆出,公司10奈米級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核心技術遭前員工洩漏給中國長鑫存儲(CXMT)研發團隊。現有韓媒揭露了涉案前員工的偷竊機密手法與過程,並指出他已在中國滯留長達10年,儘管南韓政府早已註銷其護照並對其發出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但中國方面仍持續為其延長簽證,引發市場與產業高度關注。

南韓新聞媒體《ChosunBiz》報導,某天夜裡,三星半導體研發大樓的燈光像往常一樣,直到深夜才熄滅。當晚,三星核心DRAM研發人員A先生的手格外忙碌。電腦螢幕上顯示著「10奈米級DRAM工藝資訊」。A先生非常清楚,只要使用USB複製或直接傳檔,一切都可能暴露。因此,他選擇了最原始的方法,用筆一行行抄寫,慎重而細心。

DRAM的製程高達600個步驟。這份資料包含每個工序的名稱、設備資訊以及條件參數,在業界被稱為「PRP(Process Recipe Plan·工藝作業計畫)」。這是一份無法靠金錢或短時間取得的核心機密,A先生抓住每個機會,將內容一點一點地抄寫下來。

報導指出,A先生抄寫核心機密的筆記本,是使用三星發給員工的普通筆記本,外表看起來像普通工作備忘錄,自然避開了安保的注意。三星最敏感的機密以最平凡的形式被帶了出去,引發外界譁然。為避免同樣事情發生,三星將這種筆記本採用含金屬的特殊紙張,一旦帶出會被保安偵測到。

隨著時間過去,A先生在2016年將筆記本交給曾任三星電子副總裁、現任長鑫存儲研發部門負責人的B先生。半導體工藝技術不像設計,只靠人才引進就能迅速掌握,它是一項需要多年量產、修正錯誤並提升良率的積累型技術。新興半導體企業的成敗,也更多取決於製程技術而非設計。南韓檢方表示:「洩露的筆記本數量相當可觀,手法非常縝密。」

投資1.6兆韓圜的10奈米DRAM技術洩漏,宛如諜戰電影

根據南韓調查機關25日消息,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資訊技術犯罪偵查部本月23日以涉嫌違反「不當競爭防止暨營業秘密保護法」和「防止產業技術外流暨產業技術保護法」,起訴向中國長鑫存儲洩密的三星電子5名前員工,並予以羈押,並以相同罪名起訴長鑫存儲研發團隊的5名員工,但未予羈押。

報導指出,三星電子發給員工的工作筆記本,最終成為製造最先進DRAM的「教科書」。三星為實現10奈米級DRAM量產,投入了5年時間,總額達1.6兆韓圜(約新台幣348.24億元)。2016年5月成立的長鑫存儲,依照中國政府提升記憶體半導體能力的戰略,地方政府投資約2.6兆韓圜(約新台幣565.89億元)。

南韓檢方指出,長鑫存儲利用洩露資料為基礎,進一步招募三星前員工,正式展開DRAM開發。過程中,他們還透過合作廠商獲取了SK海力士的半導體工藝技術。調查顯示,長鑫存儲向多家SK海力士前員工工作的合作廠商提供高價設備,作為交換取得核心技術。

透過這種方式,長鑫存儲在成立7年後的2023年成功開發10奈米DRAM,並已開始研發垂直堆疊DRAM的高頻寬記憶體(HBM)。南韓檢方認為,僅三星去年因這次洩密估算的損失就達5兆韓圜(約新台幣1088.26億元),而對國家經濟的影響可能高達數十兆韓圜。

南韓檢方透過筆跡鑑定,確認了洩漏製程技術的A先生的身份。將長鑫存儲數據與三星的數據進行比對,證實匹配度高達98.2%。

A先生在長鑫存儲負責招募技術人才。他有計畫地招募那些因工作問題離開三星電子或因經驗豐富而退休後短暫擔任大學教授的人員。為了吸引人才,長鑫存儲提供極具吸引力的待遇:薪水為三星離職時的2至4倍,開發主管級人才甚至可承諾高達30億韓圜(約新台幣6529.56萬元)。即使只是簽約,也能獲得相當於1年工資的簽約獎金,以及住房補貼和子女的國際學校教育。

另外,調查顯示,B先生在加入長鑫存儲前,曾偽裝在中國化肥廠就業,以規避三星競爭公司跳槽限制條款及國情院監控。

涉案前員工紅色通緝下仍在中國 內部行動守則「♥♥♥♥」

南韓檢方認為,涉案人系統性洩漏技術,透過設立空殼公司、頻繁搬遷辦公室,並共享內部指引,如「行事時要假裝國家情報院就在身邊」。還發現他們自行制定行為準則,包括在遭遇出境禁止或被逮捕等緊急情況時,向同事發送「四顆心(♥♥♥♥)」作警示。

入境中國時,他們會繞道非工廠所在城市,通訊使用微信,郵件則使用百度服務。南韓檢方表示,「在其他重大犯罪案件中,有時會看到這類行為準則,但在技術洩漏案件中如此謹慎的方法非常罕見」。

報導指出,A先生已在中國停留10年。南韓政府已註銷了A先生的護照,但據稱中國政府即使知道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仍延長其簽證。

韓中兩國於2000年簽訂引渡條約,2002年4月生效,但中國方面即便在一般案件中合作也被認為不穩定。南韓檢方認為,中國在本案與韓方合作的可能性很低。

南韓檢方表示,對南韓而言,他們是偷取國家財產的犯罪者,但對中國而言,他們可能是有用的人,並補充表示,即使本應移交拘押,他們仍被允許停留中國的情況,本身就是中韓合作沒有發生的證據,但誓言會盡一切努力維持起訴,讓被告得到與罪行相符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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