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針對「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召開朝野協商,三黨團同意長照特別扣除額由每人每年12萬元,調高至18萬元。(翻攝立院YT直播)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針對「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召開朝野協商,三黨團同意長照特別扣除額由每人每年12萬元,調高至18萬元。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希望在明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就能適用。
財政委員會8月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長照特別扣除額將由每人每年12萬元,調高至18萬元,受益戶數35萬戶,增加減稅利益10億元;國民黨籍財政委員會召委賴士葆上午召集朝野協商,將民眾黨團、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及民進黨立委王正旭、賴惠員、李坤城、陳冠廷、林月琴、郭國文等人所提,且經院會逕付二讀的草案,與初審通過的草案併案協商。
民進黨團幹事長鍾佳濱說建議,上次協商就有共識,且修正動議大家都有簽字確認,今天再次協商,原則上可將各版本都納入、討論,但結論要維持不變。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說,請一名外勞每個月至少要付3萬元以上,光是一年就要36萬元,甚至有的夫婦要請2名外勞,若扣除額只有18萬元是在不成比例,他認為應該再提高。
民進黨立委李坤城表示,他自己提案的版本是提高到25萬元,但上次經討論後,從12萬元提高到18萬元,也提高6萬元,不無小補,若有新的版本進來就要推翻之前的朝野共識,是比較不妥。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認為,大家對長照問題都有不同的意見,她自己家也有請外勞,扣除額是一個幫助,但不管給到18萬元、20萬元、40萬元,民眾黨團版本的長照扣除額是20萬元,恐怕還是會發生長照悲歌,這才是政府要面對的問題。
財政部長莊翠雲說明,長照是全面性的,除了稅額扣除之外,還有全面性扶助,衛福部也推出相關措施,政府會在財政資源充裕情況下盡全力去做,財政部建議維持8月14日的決議,盡快在明年5月申報時就能適用18萬的額度。
會議主席賴士葆裁示,所得稅法第17條照審查會審查結果通過,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為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扣除18萬元。各黨團同意經院會逕付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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