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即可申辦彈性育嬰留停津貼,申辦流程大幅簡化。(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勞動部將在(115)年1月1日正式實施「育嬰留職停薪彈性化」,讓勞工在子女3歲前的2年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其中30日可依需要以「日」申請,且為避免行政流程繁瑣,勞動部已簡化申請育嬰留停津貼及續保、加保等程序,包括單日育嬰留停可累積多日一次辦理,而且手機就可申辦。
為鼓勵企業讓勞工申請單日育嬰留停,勞動部規劃發給雇主1000元的定額獎勵金,勞動部表示,勞保局後續會採取單一申請管道,由企業填寫帳號,勞保局將會主動比對直接將獎勵金入帳,無須雇主額外申請,此獎勵措施,將另訂雇主獎勵要點,待核定後發布實施。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組普通事故給付組組長劉秀玲指出,明年元旦起,勞工在子女3歲前可申請的2年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其中30日可依需要以「日」申請。且一樣可向勞保局申請育嬰留停津貼及續保,享有原有投保薪資8成的津貼及補助,每一子女最長發給6個月。
為減少勞工與投保單位的作業手續,讓彈性育嬰留停更便利申請,勞保局已提出配套措施,大幅簡化彈性育嬰留停津貼及繼續加保的申請程序。首先,在申請程序上,避免採「以日請」的勞工頻繁辦理申請程序,可累積多日後「一次辦理」,申請津貼及續保也可一次完成。
其次,勞動部提供多元申請管道,線上及書面皆可申辦,除了可由投保單位或被保險人透過網路申辦,24小時全年無休外,被保險人還可使用「行動電話認證」方式線上申辦,只需以手機搭配健保卡號進行身分驗證,即可隨時隨地以手機完成申請手續,申辦時間彈性,入帳也更快速。
此外,勞保局也修改津貼及續保申請書表,將育嬰留停屆滿後的復職及加保申報作業整合,讓被保險人選擇續保時,可一併辦理留停屆滿的復職申請,勞保局將在續保屆滿翌日主動恢復一般被保險人身分,也恢復提繳勞工退休金,投保單位不用再另填復職通知書。
勞保局已於官網首頁設立「彈性育嬰留職停薪專區」(https://www.bli.gov.tw/0109290.html),提供申辦懶人包與1分鐘操作教學影片、津貼與薪資補助、續保、簡易試算工具,可查詢所需資訊與操作指引,被保險人及投保單位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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