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T17、18繳32億要140億 游淑慧批:誰要當冤大頭?

2025/10/08 12:10

北士科T16(右後工地)、T17(前空地)、T18(左後空地)。(資料照)北士科T16(右後工地)、T17(前空地)、T18(左後空地)。(資料照)

〔記者甘孟霖/台北報導〕輝達落腳北士科T17、T18卡關,台北市議員游淑慧今(8日)點出,新光人壽迄今只付給北市府約32.73億元,但在北市府提出「合意解約」可能性後,卻要求北市府需補償140億元,質疑這樣的要求法律支持嗎?民意支持嗎?

輝達欲取得T17、T18地上權,但如直接從新壽轉移,北市府恐有圖利之嫌,而市府也直言,現在剩下兩條路,一是照契約新壽蓋完取得使照後轉移地上權,二是市府、新壽雙方合意解約;不過,傳出新壽開出高達140億元價金,迄今此案仍卡關。

游淑慧表示,輝達堅持主導與品質,新壽想要獲利和解套,市府則要投資和合法,這三角關係註定難解,但地上權開發案不該變成坐地起價炒地案,三者在意點不同,三角關係若難以全部滿足,還不如輝達、市府直接對接。

她直言市府不怕協助輝達變成圖利,但怕圖利新壽,無端給予新壽上百億利益,恐不是一句「萬安硬起來」就能壓著公務員隨便放行的。

游淑慧說,根據市府資料,新光人壽在北投軟橋段 T17 與 T18 街廓的地上權案,截至目前繳交給市府的金額,包含實繳權利金29.9328億,以及已繳土地租金2.799億(111到114年),合計32.73億元,尚有約14.1億元權利金未繳。

她表示,之前傳出市府若與新壽合意解約,新壽提出需補償140 億元,算算這金額是新壽至今實付金額的4倍以上,等於新壽標到地後,毫無開發作為,只繳了部分權利金和四年土地租金,然後把再把空地還市府,就獲利百億。北市府反要倒貼百億把自己的市有地贖回來,法律支持嗎?民意支持嗎?

游淑慧說,要是如新壽所願,市府放行新壽直接把土地移轉輝達,屆時新壽改跟輝達要這個高價呢?北市府也等同背書讓新壽賺輝達一大筆。簡言之,新壽的如意算盤是,合意解約就跟北市府要解約補償,直接轉約則跟輝達拿轉約補償,但誰該付140億當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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