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雙車位自用可同享2‰地價稅自住優惠 省4倍稅金

2025/09/18 14:55

買房買雙車位自用可同享2‰地價稅自住優惠,新竹市稅務局提醒9/22前申請,當年即可省4倍稅金。(記者洪美秀攝)買房買雙車位自用可同享2‰地價稅自住優惠,新竹市稅務局提醒9/22前申請,當年即可省4倍稅金。(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家裡有2台車及購買雙車位的民眾注意了!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房屋座落土地若已享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後續再增購同棟大樓停車位,只要符合自用住宅條件,地價稅仍可申請按優惠稅率2‰課徵,與一般用地稅率10‰相比,至少可節省4倍稅金。

稅務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持有的大樓房屋,若已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及房屋稅,日後再購買同一棟大樓(同建築執照或使用執照)的停車位,只要該停車位為自用,沒有出租或營業情形,同樣能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稅率。特別的是地下停車位,還可申請免徵房屋稅,但如果新購停車位非屬主建物基地或有出租、營業情形,就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稅率。

稅務局舉例,張先生幾年前買了一間大樓房屋,已申請地價稅及房屋稅自用稅率課徵,因通勤需要,添購第二台車,又向鄰居購買1個停車位,因新購停車位與原有房屋屬同一建築執照,可比照住家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張先生也趕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今年地價稅就能享有2‰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且因停車位位於地下室,房屋稅也可申請免徵。

稅務局提醒,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而一般用地稅率為10‰至55‰,相差至少4倍,土地所有權人欲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應於9月22日以前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當年度才可適用,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可撥 03-522-5161轉42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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