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月內罰3次!Meta詐騙廣告未24小時內下架 遭罰250萬元

2025/08/21 14:27

短短3個月內,數發部3度對Meta開罰。(路透社)短短3個月內,數發部3度對Meta開罰。(路透社)

〔記者徐子苓/台北報導〕數位發展部今天表示,日前北市府通報Meta旗下的Facebook平台,有涉及詐騙的廣告,但Meta未依法於通知後24小時內下架,數發部因此依法開罰250萬元。這是短短3個月內,數發部第3次對Meta開罰。

Meta發言人︰合作改善通報流程

Meta發言人對此表示:「Meta持續與台灣數位發展部及執法機關緊密合作,打擊並移除平台上的詐騙內容。此次罰款的主因之一是政府機關以紙本公文形式通報給我們,而非以電子形式通知,導致我們檢視流程因此延誤。儘管如此,Meta 仍在24小時的時限內,移除了95%由紙本公文形式通報的廣告。我們將與數發部持續合作改善通報流程,確保更迅速地檢視與移除詐騙廣告。」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去年下半年上路後,要求Meta、Google、Line、TikTok等4大平台落實廣告實名制,以防詐騙集團刊登廣告。今年5月,Meta才因未依法揭露委託刊播者、出資者資訊,首次遭數發部開罰100萬元。6月,Meta再度因廣告資訊揭露不全,被認定有「系統性缺失」,被重罰1500萬元。

而關於這次裁罰,數發部說明,台北市政府於6月18日、7月14日移送Meta涉及違法案件共計1763則,依案件類型分為:未依「詐防條例」於24小時內下架77則、未提供委託刊播者等資訊1686則。數發部在接獲通報後啟動調查作業,確認通報的涉詐廣告均已下架。

數發部依法定程序要求Meta陳述意見,並邀集高檢署、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和北市府等相關單位與會討論。調查發現,Meta雖已配合將北市府所提供的95%詐騙廣告下架,但由於本次北市府提供的通報案件不是電子檔案,而是紙本資料,Meta在處理紙本通報的速度緩慢,所以仍有5%案件未能於24小時內下架。

綜合考量違規情事,數發部依「詐防條例」裁罰新台幣250萬元,並要求Meta 於30日內改正。

另外,Meta還涉及未提供委託刊播者等相關資料給北市府,不過經查發現,Meta已將相關資料提供給內政部警政署,符合相關規定。後續數發部將請內政部評估建立單一窗口機制,以利業者和地方政府遵循辦理。

數發部強調,秉持依法行政立場,督促業者落實法遵,除要求業者限期改正外,為加速處理流程,數發部將協助各地方政府與4大平台業者建立電子送達約定,未來透過數發部建置的「網路詐騙通報查詢網」以電子通知,即時下架涉詐廣告,降低民眾接觸涉詐廣告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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