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房屋未報稅小心了!新竹地區林姓女子出售房屋未報稅遭罰49萬,已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扣押財產並被追繳。(新竹分署提供)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地區林姓女子2022年間出售持有期間超過5年未逾10年的房屋及土地,課稅所得額達600萬餘元,但林女未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5規定,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辦理房屋交易所得申報,經移送機關查獲後裁罰49萬餘元,且因逾期未繳,經國稅局移送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執行,且因林女財力雄厚,經新竹分署查扣其財產,林女嚇到趕緊繳清罰款。
新竹分署指出,經查調林女的財產,發現林女在科學園區工作,年收破百萬,且持有數家上市櫃公司的股票,市值破千萬,前一年度來自銀行的利息所得就有數萬元,判斷林女有資力繳納欠款,於是便核發執行命令,扣押義務人銀行存款,果真足額扣押49萬餘元,林女得知後,主動到場一次繳清欠款,不到1週就完成這項執行令。
新竹分署表示,政府為抑制短期不當炒作不動產,所得稅法第 108條之 2 第 2、3 項規定,個人辦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申報,如有漏報或短報情事,處以所漏稅額 2 倍以下之罰鍰;如未依規定自行辦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申報,除依法核定補徵應納稅額,應按補徵稅額處3倍以下之罰鍰。
新竹分署呼籲,「五打七安」是政府重要政策,其中「居安」與居住正義休戚相關,提醒民眾勿輕忽房地合一稅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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