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民眾因為天災造成財務損失,新北市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可提出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地方稅減免申請。(記者黃子暘攝,資料照)
〔記者黃子暘/新北報導〕「山陀兒」來勢洶洶,若民眾因為天災造成財務損失,新北市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可提出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娛樂稅等地方稅減免申請;另外,國稅部分,所得稅、貨物稅、營業稅等稅目也有相關災害稅捐減免規定,民眾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各區國稅局。
房屋稅減免部分,稅捐處說,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房屋毀損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毀損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新北市受災房屋的納稅義務人,可於房屋稅開徵40天以前向稅捐處提出申請。
至於地價稅,稅捐處表示,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新北市受災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得於地價稅開徵40天前申請減免。
若有民眾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泡水受損需修復,或因此不堪使用而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者,稅捐處指出,可自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檢具監理單位核發證明文件,向稅捐處申請退還自災害發生日起已繳納的使用牌照稅。
稅捐處也說,查定課徵娛樂稅的娛樂業者,若因災害無法營業,可於災害發生後向稅捐處申請扣除因災害致未營業的天數,按比例核減當期娛樂稅。
稅捐處表示,若民眾有地方稅災害減免疑問,可於上班時間電洽0800-580-739、0800-000-321查詢,也可至稅捐處官網線上申辦或下載申請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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