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今天再邀地方討論,統籌稅款分配指標權重意見分歧。(記者鄭琪芳攝)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財政部今天再次邀集地方政府討論統籌稅款分配指標,財政部表示,針對財政努力及基本建設需求兩大類項目的細項分配指標,已大致獲致共識,包括財政努力納入財產稅努力及非稅課收入努力、土地面積離島地區及農牧用地採加成計算等,但因相關指標的權重地方政府各有主張,仍待進一步整合。
財政部8月1日首度邀集地方政府會商,其中人口數、土地面積、營利事業營業額、農林漁牧業就業人口數及工業就業人口數等5個分配指標已獲共識;財政部今日再次邀集會商整合協商其他指標,地方政府意見已進一步收斂,再獲共識指標如下:
1.財政努力方面,除上次會議已獲共識的營利事業營業額外,再納入財產稅努力(包括財產稅稅基、成長率及相對努力程度)、非稅課收入努力(包括規費、工程受益費、罰賠款及其占自籌財源比率)等指標;另為合理反映財政努力,兼顧地方規模,相關指標可考慮納入人均因素,予以均衡城鄉差異問題。
2.基本建設需求方面,土地面積部分,離島地區及農牧用地部分,考量建設成本較高及田賦停徵影響,研議採加成計算;林業用地、國土保安及生態保護用地部分,為合理反映地方政府管理成本,研議採打折計算。人口數部分,考量離島地區建設成本較高研議採加成計算;另為反映地方施政成本,以各市縣65歲以上及14歲以下人口數與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逆指標)做為調整係數,且農林漁牧業就業人口與農林漁牧產值併同考量等。
至於支出節流努力、再生能源及污染防治等建議指標,因地方政府意見仍明顯分歧,財政部請地方政府會後研提意見,再由財政部洽商主計總處、經濟部及環境部研議可行性或有無其他適當指標。此外,地方政府對公立醫療院所的補助經費、原住民55歲以上老人法定社福支出及身心障礙者補助費,研議納入基準財政需要額計算。
財政部表示,本次會議已獲共識分配指標,但在權重安排方面,地方政府意見仍有重大差異,以營利事業營業額為例,因總公司多設於都會區,對其有利的地方政府建議權重不宜過低,但工廠所在地及農業縣市主張權重不宜過高。因此,後續權重及調整係數設計,將就整體合理性及妥適性再作通盤檢視;至於有待進一步研議的分配指標部分,將持續與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溝通協商,逐步縮小歧見,以利後續修法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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