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20日舉辦「2024 全面阻絕詐騙論壇」,內政部長劉世芳出席,針對政府防制詐欺犯罪的多層次策略演講。(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0)日出席本報主辦的「2024全面阻絕詐騙論壇」時表示,總統今年7月31日已通過打詐四法,相關法制已取得一定的正當性,內政部也要求警政單位到村里辦公室、教會、寺廟進行防詐宣傳,若要阻絕詐騙必須全民一起動起來,才能夠把台灣從「詐騙之島」拉下來,回復「美麗之島」之名。
劉世芳指出,過去3年以來,台灣的詐騙、詐欺的數目節節上升,從102年1萬8千多起、詐騙金額約為37億元,到112年已經上升將3萬8千起、詐騙金額高達88.79億,平均每年約發生2萬7千多件,年財損大概53億元。
對此狀況,劉世芳表示,前總統蔡英文及現任總統賴清德都非常重視,前行政院長蘇貞昌、陳建仁也請法學專家、前政委羅秉成召開70次以上的會議,推出「打詐四法」,包含內政部主責的「犯罪危害防治條例」,法務部負責的「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洗錢防治法」,還有立院通過的「刑事訴訟法」專章。
劉世芳指出,要懲罰詐欺犯罪,若沒有法治基礎當成最有利的工具,會讓他人認為台灣不是法治國家,因此推出打詐四法時,院長卓榮泰兩度與立法院院長韓國瑜及各黨團請託,「若打詐是全民共識,不應該有藍綠白的差別,希望快速通過」,也因此打詐四法在今年7月31日公布。
賴總統上午提及他不相信「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對此,劉世芳說,所謂道高一尺,應該變成道高一丈,跟魔來互相對抗,這個「道」就是現在通過的法律。 劉世芳說明,打詐專法規範7大產業防詐措施,在金融防詐部份,由金管會負責金融機構、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業(VASP);電信防詐部份,主管機關是NCC,主責電信事業;另還有數位經濟防詐,由數發部負責網路廣告平臺、第三方支付服務、電商、網路連線遊戲業者等。
劉世芳強調,打詐措施的立法方向,第一是嚴刑峻法;第二是騙多少錢要用3倍的錢要回來;另有透過法律規範相關平台(Meta、Line、FB)在台必須有代理人,若造成被害人有非常多的被害事實,台灣有可能把他「斷網」,業者生意也會做不下去。
在公私協力部份,劉世芳也提及,行政院打詐辦公室、刑事警察局等聯合32家銀行業者,啟動「鷹眼識詐聯盟」,用 AI 辨識出高風險帳戶。截至今年6月底,警示帳戶預先管控率最高達80%以上、已成功攔截3.6億元不被詐團移轉成功。
劉世芳表示,內政部也已要求警政單位到寺廟、教會、教堂進行防詐宣傳,至今已完成1萬5196件,村里辦公室也至少有7748件。她強調,若要阻絕詐騙要全民一起動起來,有法律、有執法的人,才能夠把台灣從「詐騙之島」拉下來,回復「美麗之島」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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